关于调整天台东部橡塑产业产城融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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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天台东部橡塑产业产城融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洪镇函〔2023〕44 号关于要求调整天台东部橡塑产业产城融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台东部橡塑产业产城融合开发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孵化基地建筑面积 55642 平方米;橡塑科创基地建筑面积 7820 平方米;新建、改建道路长 5452 米,其中给排水管线 3259 米、强弱电管网 1222 米,以及交安设施、停车设施等基础配套工程;对园区及 82 家橡塑企业“减污降碳”治理(详见附件)。

三、项目用地及建设地址项目拟用地面积 2.7584 公顷,建设地址天台县洪畴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 29356 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统筹。

五、其他下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实施。本项目应在招投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控制,避免因历史问题、施工安全、建设程序等控制不到位而引起社会不稳定风险。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2 月 27 日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洪镇函〔2023〕44 号关于要求调整天台东部橡塑产业产城融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台东部橡塑产业产城融合开发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孵化基地建筑面积 55642 平方米;橡塑科创基地建筑面积 7820 平方米;新建、改建道路长 5452 米,其中给排水管线 3259 米、强弱电管网 1222 米,以及交安设施、停车设施等基础配套工程;对园区及 82 家橡塑企业“减污降碳”治理(详见附件)。

三、项目用地及建设地址项目拟用地面积 2.7584 公顷,建设地址天台县洪畴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 29356 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统筹。

五、其他下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实施。本项目应在招投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控制,避免因历史问题、施工安全、建设程序等控制不到位而引起社会不稳定风险。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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