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冠宏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公示
青岛冠宏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 (略)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号)的要求,青岛 (略) 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公司于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开展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的要求,经专家审查,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并于2023年2月28日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清洁生产方案11项(10项无/低费方案,1项中/高费方案),共投资12.05万元,预计年节电29490千瓦时(等价折8.9吨标煤,相应减排18.9吨CO2), (略) 聚对苯二*酸类塑料(PET)9.6吨、聚苯*烯(PS)4.1吨,年减少固废产生量12.4吨(削减率9.5%),废气收集效率提高20%,年减排VOCs224.8千克(削减率10.2%),吸塑托盘产品合格率提高5%,年可获得经济效益13.56万元。
(略) 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现将清洁生产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 (略)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号)的要求,青岛 (略) 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公司于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开展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的要求,经专家审查,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并于2023年2月28日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清洁生产方案11项(10项无/低费方案,1项中/高费方案),共投资12.05万元,预计年节电29490千瓦时(等价折8.9吨标煤,相应减排18.9吨CO2), (略) 聚对苯二*酸类塑料(PET)9.6吨、聚苯*烯(PS)4.1吨,年减少固废产生量12.4吨(削减率9.5%),废气收集效率提高20%,年减排VOCs224.8千克(削减率10.2%),吸塑托盘产品合格率提高5%,年可获得经济效益13.56万元。
(略) 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现将清洁生产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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