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单位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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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将通过公开比选确定一家单位,承担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实施工作。

2.项目地点:宁东基地

3.项目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4.项目工期:365日历天

5.工作内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包括:节地评价、勘测定界、施工放线验线、规划过程控制、规划核实等相关工作。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级和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近三年内(2020.1.1-2023.1.1)至少完成过1个节地评价(附审查意见),5个规划放线验线或规划核实类项目,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参选文件内容

提交参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及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参选人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人不是法人,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参选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担项目工作的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资料。

五、项目报价

本次比选项目实行两次报价,参选单位需对年度服务费总价及节地评价、勘测定界、施工放线验线、规划过程控制、规划核实单项工作费用均进行报价。其中总价设最高限价,最高总承包报价不得超过60万元/年。单项工作费用是服务期内计算结算费用的依据,若全年工作量总价之和未超过报价总价的,按照实际产生的项目单项工作费用结算。若全年工作量总价之和超过报价总价的,按报价总价结算。未按要求报价的参选单位,视为不响应比选需求,所产生的后果均自行承担。报价有效期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至比选活动结束止。

六、参选文件规范

1.参加比选的参选人应按照参选文件内容准备参选文件正本1份。

2.参选文件均需胶装打印、装订成册。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3.委托授权代理人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4.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与比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5.参选人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和参选人的名称、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

6.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7.各参选单位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七、参选文件提交

参选文件应于2023年3月3日10时整前提交至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2023年3月3日10时后不再接受参选文件。

八、比选流程与比选标准

1.比选流程:

公开比选会时间:2023年3月3日10时;

公开比选会地点:宁东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

比选会程序:

(1)参选文件递交;

(2)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议程;

(3)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选人名单;

(4)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5)宣读比选人成员名单;

(6)比选人按照比选标准、进行参选文件比选。

2.比选标准:

本次比选为总价报价最低报价者中选。

(1)比选人由自然资源局委派工作人员或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比选人在监督单位和参选单位的共同监督下,对所接收的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依次进行审查,并公开唱标。

(2)在符合参选资格、参选文件内容和规范的参选单位中依据报价由低到高确定候选人排列顺序,若报价相同则并列排序。

(3)比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候选人(即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如中选人因不可抗力或无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选人,依此类推。若出现并列排序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则由并列的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直至确定中选人为止。

(4)中选人确定后,中选价即中选人参选报价。

(5)经过监督单位确认的中选人由自然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历天,公示期后直接签订委托合同。

九、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1.在比选过程中参选人必须根据比选人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

2.对各参选人的商业秘密比选人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人。

3.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此比选公告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公告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4.特别说明:本次比选不设任何参选补偿,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参选单位按照最终中选人报价支付审核费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焕昌 *

附件:

1.报价函.docx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docx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8日

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将通过公开比选确定一家单位,承担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实施工作。

2.项目地点:宁东基地

3.项目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4.项目工期:365日历天

5.工作内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包括:节地评价、勘测定界、施工放线验线、规划过程控制、规划核实等相关工作。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级和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近三年内(2020.1.1-2023.1.1)至少完成过1个节地评价(附审查意见),5个规划放线验线或规划核实类项目,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参选文件内容

提交参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及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参选人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人不是法人,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参选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担项目工作的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资料。

五、项目报价

本次比选项目实行两次报价,参选单位需对年度服务费总价及节地评价、勘测定界、施工放线验线、规划过程控制、规划核实单项工作费用均进行报价。其中总价设最高限价,最高总承包报价不得超过60万元/年。单项工作费用是服务期内计算结算费用的依据,若全年工作量总价之和未超过报价总价的,按照实际产生的项目单项工作费用结算。若全年工作量总价之和超过报价总价的,按报价总价结算。未按要求报价的参选单位,视为不响应比选需求,所产生的后果均自行承担。报价有效期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至比选活动结束止。

六、参选文件规范

1.参加比选的参选人应按照参选文件内容准备参选文件正本1份。

2.参选文件均需胶装打印、装订成册。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3.委托授权代理人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4.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与比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5.参选人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和参选人的名称、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

6.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7.各参选单位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七、参选文件提交

参选文件应于2023年3月3日10时整前提交至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2023年3月3日10时后不再接受参选文件。

八、比选流程与比选标准

1.比选流程:

公开比选会时间:2023年3月3日10时;

公开比选会地点:宁东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

比选会程序:

(1)参选文件递交;

(2)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议程;

(3)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选人名单;

(4)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5)宣读比选人成员名单;

(6)比选人按照比选标准、进行参选文件比选。

2.比选标准:

本次比选为总价报价最低报价者中选。

(1)比选人由自然资源局委派工作人员或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比选人在监督单位和参选单位的共同监督下,对所接收的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依次进行审查,并公开唱标。

(2)在符合参选资格、参选文件内容和规范的参选单位中依据报价由低到高确定候选人排列顺序,若报价相同则并列排序。

(3)比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候选人(即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如中选人因不可抗力或无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选人,依此类推。若出现并列排序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则由并列的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直至确定中选人为止。

(4)中选人确定后,中选价即中选人参选报价。

(5)经过监督单位确认的中选人由自然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历天,公示期后直接签订委托合同。

九、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1.在比选过程中参选人必须根据比选人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

2.对各参选人的商业秘密比选人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人。

3.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此比选公告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公告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4.特别说明:本次比选不设任何参选补偿,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参选单位按照最终中选人报价支付审核费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焕昌 *

附件:

1.报价函.docx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docx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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