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供水规划(2022-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供水规划(2022-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3〕95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供水专业规划(2020-2035年)>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水〔2022〕99号)及《青浦区供水专业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我局组织了技术评审,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同意规划范围为青浦区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约668.52平方公里。规划年限至2035年。
二、关于规划目标和规划标准
规划目标为建成“节水优先、安全优质、智慧低碳、服务高效”的供水系统。同意供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市政配水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160千帕,供水管网漏损率2025年小于9%,2035年小于6%。
三、关于规划方案
(一)原则同意供水系统方案
根据青浦区总体规划、青浦 (略) 设计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展要求,针对青浦区不同区域人口、产业布局发展情况,采用不同方法进行需水量测算,体现了节约用水需求,满足区域发展要求。根据需水量预测结果,至2035年,形成“三厂三区”的供水系统总体布局,三厂即青浦二水厂(55万立方米/日)、青浦三水厂(25万立方米/日)及徐泾水厂(20万立方米/日)。此外,通过实施规划泵站、总管及区内或区域间清水连通管道,全面提高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系统调度能力。
(二)同意原水系统方案
青浦区水源地及原水系统形成“双源双备”布局,即以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及长江青草沙水源地为供水水源,以松浦大桥取水口及青浦太浦河取水口作为应急取水口。为满足今后原水供应,在扩建水厂时同步实施青浦原水支线复线工程。
(三)高品质饮用水试点
原则同意在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西岑、赵巷、国家会展中心等区域选择开展高品质饮用水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区,实现规划范围内的高品质供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评估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完善黄浦江上游原水系统规模的供需平衡、水厂预留用地控制等内容,报区政府批准后推进实施。
(二)请你局会同规划资源部门,落实规划水厂扩建、泵站及管线等设施用地;并加快推进青浦区至嘉定区连通管等推进项目建设,优化供水系统布局,提高全区供水服务保障水平。
(三)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细化落实节水措施。规划实施中应加强用水效率控制,规划期内区域用水量原则上不突破规划总量并力求节约;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充分利用河水、雨水和再 (略) 政道路及绿化浇洒、景观等用水;加强供水旧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漏损率;发展节水型产业,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在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中推广绿色能源,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青浦区人民政府,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 (略) ,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沪水务〔2023〕95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供水专业规划(2020-2035年)>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水〔2022〕99号)及《青浦区供水专业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我局组织了技术评审,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同意规划范围为青浦区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约668.52平方公里。规划年限至2035年。
二、关于规划目标和规划标准
规划目标为建成“节水优先、安全优质、智慧低碳、服务高效”的供水系统。同意供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市政配水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160千帕,供水管网漏损率2025年小于9%,2035年小于6%。
三、关于规划方案
(一)原则同意供水系统方案
根据青浦区总体规划、青浦 (略) 设计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展要求,针对青浦区不同区域人口、产业布局发展情况,采用不同方法进行需水量测算,体现了节约用水需求,满足区域发展要求。根据需水量预测结果,至2035年,形成“三厂三区”的供水系统总体布局,三厂即青浦二水厂(55万立方米/日)、青浦三水厂(25万立方米/日)及徐泾水厂(20万立方米/日)。此外,通过实施规划泵站、总管及区内或区域间清水连通管道,全面提高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系统调度能力。
(二)同意原水系统方案
青浦区水源地及原水系统形成“双源双备”布局,即以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及长江青草沙水源地为供水水源,以松浦大桥取水口及青浦太浦河取水口作为应急取水口。为满足今后原水供应,在扩建水厂时同步实施青浦原水支线复线工程。
(三)高品质饮用水试点
原则同意在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西岑、赵巷、国家会展中心等区域选择开展高品质饮用水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区,实现规划范围内的高品质供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评估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完善黄浦江上游原水系统规模的供需平衡、水厂预留用地控制等内容,报区政府批准后推进实施。
(二)请你局会同规划资源部门,落实规划水厂扩建、泵站及管线等设施用地;并加快推进青浦区至嘉定区连通管等推进项目建设,优化供水系统布局,提高全区供水服务保障水平。
(三)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细化落实节水措施。规划实施中应加强用水效率控制,规划期内区域用水量原则上不突破规划总量并力求节约;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充分利用河水、雨水和再 (略) 政道路及绿化浇洒、景观等用水;加强供水旧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漏损率;发展节水型产业,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在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中推广绿色能源,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青浦区人民政府,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 (略) ,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