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区金汇镇梅园村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配套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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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区金汇镇梅园村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配套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104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奉贤区金汇 (略) 现代农业示范区配套河道整治工程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

(一)河道局部取消

因场地清障无法完成,原则同意取消梅园8组东楼沟、3961号河、梅园10组施宅河、周家8组张家桥、姚堂五组康家宅河整治,以及姚堂河(0+090-0+181)、张家桥河(0+000-0+359)、围场河(0+493-0+648)、园艺场环河(0+162-0+477)的建设内容。

(二)护岸调整

1.因场地清障无法完成,原则同意取消梅园中心河C2型护岸249米、老叶河A2型护岸1209米、出船港C2型护岸64米、梅周河E型护岸187米。

2.因其他项目已先行实施,原则同意取消木桥港A2型护岸85米、C1型护岸109米,取消洪家庙江B2型护岸158米、C1型护岸237米。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整治王家圈48米河道,增加A2型护岸100米及相应的疏浚、绿化工程。

(三)桥梁取消

1.因其他项目已先行实施,原则同意取消长浜港16#、17#桥,梅园东浜22#、23#桥,沈家港25#桥,洪家庙江26#、29#桥,梅园14组西枪港32#桥等8座桥梁。

2.因拆迁、施工条件困难等,原则同意取消园艺场环河1#桥、梅园10组山大庙港4#桥、章西浜11#桥、梅园4组老绵羊沟35#桥、梅园4组王恢复西浜36#桥、姚堂河33#桥、3961号河37#桥、梅园10组施家宅河38#桥等8座桥梁。

(四)防汛通道调整

1.因涉及土地问题,原则同意取消暂未实施的沥青防汛通道57981平方米、透水砖防汛通道2514平方米。

2.为满足农业生产、出行等需求,原则同意张家桥河、青龙港、出船港、泰梅港等14条河道增加防汛通道27108平方米。

(五)其他设施增加

为满足正常的农业生产需求,原则同意新增农田灌溉管923.9米、倒虹吸16座、水桥322座、排放口514处。

(六)河道线型调整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调整围场河(0+000-0+129)、梅周河(0+176-0+286、0+631-0+831)、长沟(0+349-0+546)河道线型。

2.因涉及土地问题,原则同意沈家港(1+422-1+686)改向东北与东新港沟通;梅园9组小排河(0+307-0+391)向西接入原有老河道后向北接入老叶河,长度增加186米。

(七)护岸结构变更

1.为保护高压铁塔安全,原则同意对铁塔周边的护岸结构进行变更,张家桥河87米B2型护岸变更为B2-1型护岸,梅园9组小排河88米C2型护岸变更为F1型护岸,梅园7组秦爱芳家东50米C2型护岸变更为F1型护岸。

2.因清障困难,现场环境变化及线型优化等原因,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张家桥河112米护岸由C2型变更为C1-2型,94米护岸由C2型变更为C1型,园艺场环河200米护岸由C2型调整为F1型、出船港99米护岸由B2型调整为F2型、泰梅港1896米护岸由B1型调整为F3型、洪家庙江320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F1型、光星7组老沟210米护岸由E型调整为F1型,189米护岸由C1型调整为F1型、梅园9组小排河122米护岸由C2型调整为F1型、梅园4组王恢复西浜全线243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E型(仅疏浚)、梅园10组交界河65米护岸由D2型调整为C1型、木桥港123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C1-1型、王家圈河94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C1型、梅园沈家港224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C1型,675米护岸由C1型调整为F1型,85米护岸由C1型调整为C1-1型、梅园10组交界河87米护岸由加设双排木桩、长浜港140米护岸由E型(仅疏浚)调整为C1型。

3.因其他项目已先行实施,原则同意梅园中心河275米B2型、9米C2型、110米A2型、107米C1型护岸全部调整为E型(仅疏浚)。

(八)桥梁变更

因清障困难,进场道路受限等原因,原则同意张家桥河20#桥、梅周河5#桥、章西浜10#桥、老叶河21#桥、洪家庙江27#桥等5座桥梁结构变更为三跨(跨径不变),王家圈河12#桥、13#桥、梅园沈家港15#桥、光星7组老沟31#桥等4座桥梁跨径变更为18(6+6+6)米,出船港3#桥跨径变更为20(6+8+6)米,梅周河6#桥规模变更为(6+6+6)×3.6米,章西浜8#桥跨径变更为13米,光星7组老沟30#桥跨径变更为(6+6+6)米。

以上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共计减少护岸5492米、疏浚土方14338.97立方米、开挖土方17684.21立方米、回填土方11446.8立方米、防汛通道33387平方米、桥梁16座、*域绿化9093平方米、斜坡绿化10200.23平方米、水生植物8627.92平方米等。

二、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印发


沪水务〔2023〕104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奉贤区金汇 (略) 现代农业示范区配套河道整治工程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

(一)河道局部取消

因场地清障无法完成,原则同意取消梅园8组东楼沟、3961号河、梅园10组施宅河、周家8组张家桥、姚堂五组康家宅河整治,以及姚堂河(0+090-0+181)、张家桥河(0+000-0+359)、围场河(0+493-0+648)、园艺场环河(0+162-0+477)的建设内容。

(二)护岸调整

1.因场地清障无法完成,原则同意取消梅园中心河C2型护岸249米、老叶河A2型护岸1209米、出船港C2型护岸64米、梅周河E型护岸187米。

2.因其他项目已先行实施,原则同意取消木桥港A2型护岸85米、C1型护岸109米,取消洪家庙江B2型护岸158米、C1型护岸237米。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整治王家圈48米河道,增加A2型护岸100米及相应的疏浚、绿化工程。

(三)桥梁取消

1.因其他项目已先行实施,原则同意取消长浜港16#、17#桥,梅园东浜22#、23#桥,沈家港25#桥,洪家庙江26#、29#桥,梅园14组西枪港32#桥等8座桥梁。

2.因拆迁、施工条件困难等,原则同意取消园艺场环河1#桥、梅园10组山大庙港4#桥、章西浜11#桥、梅园4组老绵羊沟35#桥、梅园4组王恢复西浜36#桥、姚堂河33#桥、3961号河37#桥、梅园10组施家宅河38#桥等8座桥梁。

(四)防汛通道调整

1.因涉及土地问题,原则同意取消暂未实施的沥青防汛通道57981平方米、透水砖防汛通道2514平方米。

2.为满足农业生产、出行等需求,原则同意张家桥河、青龙港、出船港、泰梅港等14条河道增加防汛通道27108平方米。

(五)其他设施增加

为满足正常的农业生产需求,原则同意新增农田灌溉管923.9米、倒虹吸16座、水桥322座、排放口514处。

(六)河道线型调整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调整围场河(0+000-0+129)、梅周河(0+176-0+286、0+631-0+831)、长沟(0+349-0+546)河道线型。

2.因涉及土地问题,原则同意沈家港(1+422-1+686)改向东北与东新港沟通;梅园9组小排河(0+307-0+391)向西接入原有老河道后向北接入老叶河,长度增加186米。

(七)护岸结构变更

1.为保护高压铁塔安全,原则同意对铁塔周边的护岸结构进行变更,张家桥河87米B2型护岸变更为B2-1型护岸,梅园9组小排河88米C2型护岸变更为F1型护岸,梅园7组秦爱芳家东50米C2型护岸变更为F1型护岸。

2.因清障困难,现场环境变化及线型优化等原因,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张家桥河112米护岸由C2型变更为C1-2型,94米护岸由C2型变更为C1型,园艺场环河200米护岸由C2型调整为F1型、出船港99米护岸由B2型调整为F2型、泰梅港1896米护岸由B1型调整为F3型、洪家庙江320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F1型、光星7组老沟210米护岸由E型调整为F1型,189米护岸由C1型调整为F1型、梅园9组小排河122米护岸由C2型调整为F1型、梅园4组王恢复西浜全线243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E型(仅疏浚)、梅园10组交界河65米护岸由D2型调整为C1型、木桥港123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C1-1型、王家圈河94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C1型、梅园沈家港224米护岸由A2型调整为C1型,675米护岸由C1型调整为F1型,85米护岸由C1型调整为C1-1型、梅园10组交界河87米护岸由加设双排木桩、长浜港140米护岸由E型(仅疏浚)调整为C1型。

3.因其他项目已先行实施,原则同意梅园中心河275米B2型、9米C2型、110米A2型、107米C1型护岸全部调整为E型(仅疏浚)。

(八)桥梁变更

因清障困难,进场道路受限等原因,原则同意张家桥河20#桥、梅周河5#桥、章西浜10#桥、老叶河21#桥、洪家庙江27#桥等5座桥梁结构变更为三跨(跨径不变),王家圈河12#桥、13#桥、梅园沈家港15#桥、光星7组老沟31#桥等4座桥梁跨径变更为18(6+6+6)米,出船港3#桥跨径变更为20(6+8+6)米,梅周河6#桥规模变更为(6+6+6)×3.6米,章西浜8#桥跨径变更为13米,光星7组老沟30#桥跨径变更为(6+6+6)米。

以上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共计减少护岸5492米、疏浚土方14338.97立方米、开挖土方17684.21立方米、回填土方11446.8立方米、防汛通道33387平方米、桥梁16座、*域绿化9093平方米、斜坡绿化10200.23平方米、水生植物8627.92平方米等。

二、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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