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澧县佘市桥镇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临澧县佘市桥镇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2023〕3号

(略) 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 (略) 桥镇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上级部门对于应急避险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 (略) 桥镇自然灾害的防治能力。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略) 预算内“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同意实 (略) 桥镇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 (略) 桥镇新兴社区老桥组文化广场。项目总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85平方米,避难场地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应急医疗点1处、应急厕所1座、应急垃圾收集点1处;新增净水设备20套;对供电管网、给水,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增应急消防、应急物资、应急通道、应急标识标牌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单位: (略) 桥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编制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及其他事项。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4月-2023年11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3年1月30日

临发改审批〔2023〕3号

(略) 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 (略) 桥镇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上级部门对于应急避险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 (略) 桥镇自然灾害的防治能力。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略) 预算内“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同意实 (略) 桥镇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 (略) 桥镇新兴社区老桥组文化广场。项目总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85平方米,避难场地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应急医疗点1处、应急厕所1座、应急垃圾收集点1处;新增净水设备20套;对供电管网、给水,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增应急消防、应急物资、应急通道、应急标识标牌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单位: (略) 桥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编制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及其他事项。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4月-2023年11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3年1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