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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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报告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一)土地资源。按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统计数据,我市农用地面积172.99万亩, (略) 总面积的73.87%;建设用地面积44.8万亩, (略) 总面积的19.13%;未用地面积16.41万亩, (略) 总面积的7%。

(二)矿产资源。目前共发现矿产24种,矿产地(含矿点、矿化点)38处,集中分布在王府、邵庄、云门山、王坟、谭坊等8个镇街。已探明储量的矿种6种,其中金属矿产2种,有铁和铅,其中:铁探明储量12900万吨、铅探明储量1329.328吨;非金属矿产4种,有石灰岩、粘土、花岗石、矿泉水,其中:石灰岩探明储量30158万吨、粘土探明储量4591万吨、花岗石探明储量495.9万立方米、矿泉水探明储量每天4955m3。在探明的矿产中,有三个矿种(石灰岩、铁、粘土) (略) (略) 占有重要地位。其中,石灰 (略) 前茅,铁和 (略) 第一名。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西南山区,铁矿主要分布在庙子、邵庄一带,粘土早在多年前已经禁止开采。

(三)国有森林资源。我市森林总面积62.2万亩,林地总面积82.33万亩。共有杨集林场和驼山林场2个国有林场。杨集林场经营总面积3.6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3.6万亩、非林地面积0.01万亩;驼山林场经营总面积0.42万亩,其中林地面积0.41万亩、非林地面积0.01万亩。现有5个自然保护地类型,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10个自然保护地,其中,国家级4个(仰天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州国家地质公园、青州国家风景名胜区、弥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3个( (略) 级自然保护区、 (略) 级森林公园、 (略) 级湿地公园), (略) 级3个(弥 (略) 级森林公园、 (略) 级森林公园、 (略) 级森林公园)。

(四)湿地资源。按照《 (略) 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划分的5个湿地类、22个湿地型中,我市只有2个湿地类型: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湿地面积共计1896.01公顷。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注重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

按照党中央、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开展《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更好地保障十 (略) 发展用地需求,促进项目建设精确用地。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布局入手,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经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统筹要素保障,高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当前实际,深度挖潜,最大 (略) 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今年的批而 (略) 拆迁清零工作专班统一调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绘制位置分布“一张图”,分门别类制定化解措施。今年以来,共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998亩;处置2019-2021年批而未供土地4282亩,已完成本年度处置任务。二是主动对接企业,做好两规一致性处理及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从今年2月开始,属地、部门、项目先后进行5轮对接,进一步摸清企业需求,在空间规划、指标争取方面做到早谋划、早推进。本着“应调尽调、应编尽编、应保尽保、预留空间”的原则,共对32个项目进行“两规”一致性处理,编制67个片区56个(宗)各类重点项目及开发地块成片开发方案,拟征收面积4028.59亩。三是加快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略) 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优势,先后完成了何官镇、黄楼街道、邵庄镇、谭坊镇、东夏镇7个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入库,涉及建设总规模11954.538亩,新增耕地面积3842.595亩。 (略)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每年消耗的占补平衡指标数量非常大,针对这一情况,为充分调动实施土地整理的积极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进 (略)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 (略) 高质量发展蓄力储能。

(三)强化资源保护,严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耕地资源保护。印发《推进2022年度土地卫片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工作方案》,建立“三双”机制,实现动工双备、发现双报、责任双追。卫片整改成效比以往大幅度提高。我市“土地三双备案”制度和重塑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体系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并推广。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截至7月底,已补足耕地保护硬缺口, (略) 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是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印发《关 (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政府主导、城投运作、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利用残留资源,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处置,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生态修复整治新格局,2025年前全面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三是积极实施国土绿化工作。根据国家下达造林任务和济潍高速、中联水泥等建设项目占用公益林“采一补二”要求,目前正在王坟、庙子、邵庄等退化林地上,使用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实施2800亩退化林修复造林工程;根据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充分利用村边荒山、荒地、荒滩、房前屋后等闲置土地,见缝插绿、见土植绿、能绿尽绿,有序推进环村林、围镇林建设,打造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两季有果的村庄绿化景观,加快推动村庄绿化美化提升,打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村庄。今年已完成村庄绿化美化面积520.5亩。四是高度重视做好护林防火。划分村级网格365个,构建森林防灭火人防梯队,实现了全天候、全时段立体监测预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拉网式”排查60次,出动巡查车辆1500余辆次,检查防火岗865个,防火检查站228处,抽查护林员1200余人次,发现并整改隐患42处,保持了森林防火形势平安稳定。五是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湿地保护目标、措施和部门职责。结合2022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湿地保护法》,下发了《关于做好湿地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宣传。今年以来,组织弥河国家湿地 (略) 级湿地公园开展“世界湿地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湿地保护倡议书1000余份,悬挂警示横幅20余条,切实提高了湿地保护意识。六是“环环相扣”实现规划全程监管。召开建设项目规划监管工作会议,明确了规划方案“原则上不调整,非必要不调整”的原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坚决按图施工,实现了规划国土一体监管。

三、下步打算

我市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暂停等因素制约,项目落地存在一定阻碍;二是国家在采矿权“净权”出让等方面缺少详细的配套实施意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受到限制;三是后备耕地、林地资源稀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全力做好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责任为先,加强要素保障,全力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国土空间,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维护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者权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以生态文明 (略) 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规划编制,强化资源保护。一是规划方面。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共享和“多规融合”,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二是土地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三双”机制,实现存量违法用地发现即清零,新增零发生。三是林地、湿地方面。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制,持续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森林、湿地资源安全。四是矿山方面。属地镇街及有关部门合力抓好矿山修复项目实施,切实做好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三)强化要素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对已编入成片开发方案内的项目,提前准备好征地报批材料,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后及时组织上报审批。二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用好增存挂钩政策,最大限度获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动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

2022年10月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一)土地资源。按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统计数据,我市农用地面积172.99万亩, (略) 总面积的73.87%;建设用地面积44.8万亩, (略) 总面积的19.13%;未用地面积16.41万亩, (略) 总面积的7%。

(二)矿产资源。目前共发现矿产24种,矿产地(含矿点、矿化点)38处,集中分布在王府、邵庄、云门山、王坟、谭坊等8个镇街。已探明储量的矿种6种,其中金属矿产2种,有铁和铅,其中:铁探明储量12900万吨、铅探明储量1329.328吨;非金属矿产4种,有石灰岩、粘土、花岗石、矿泉水,其中:石灰岩探明储量30158万吨、粘土探明储量4591万吨、花岗石探明储量495.9万立方米、矿泉水探明储量每天4955m3。在探明的矿产中,有三个矿种(石灰岩、铁、粘土) (略) (略) 占有重要地位。其中,石灰 (略) 前茅,铁和 (略) 第一名。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西南山区,铁矿主要分布在庙子、邵庄一带,粘土早在多年前已经禁止开采。

(三)国有森林资源。我市森林总面积62.2万亩,林地总面积82.33万亩。共有杨集林场和驼山林场2个国有林场。杨集林场经营总面积3.6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3.6万亩、非林地面积0.01万亩;驼山林场经营总面积0.42万亩,其中林地面积0.41万亩、非林地面积0.01万亩。现有5个自然保护地类型,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10个自然保护地,其中,国家级4个(仰天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州国家地质公园、青州国家风景名胜区、弥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3个( (略) 级自然保护区、 (略) 级森林公园、 (略) 级湿地公园), (略) 级3个(弥 (略) 级森林公园、 (略) 级森林公园、 (略) 级森林公园)。

(四)湿地资源。按照《 (略) 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划分的5个湿地类、22个湿地型中,我市只有2个湿地类型: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湿地面积共计1896.01公顷。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注重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

按照党中央、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开展《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更好地保障十 (略) 发展用地需求,促进项目建设精确用地。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布局入手,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经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统筹要素保障,高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当前实际,深度挖潜,最大 (略) 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今年的批而 (略) 拆迁清零工作专班统一调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绘制位置分布“一张图”,分门别类制定化解措施。今年以来,共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998亩;处置2019-2021年批而未供土地4282亩,已完成本年度处置任务。二是主动对接企业,做好两规一致性处理及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从今年2月开始,属地、部门、项目先后进行5轮对接,进一步摸清企业需求,在空间规划、指标争取方面做到早谋划、早推进。本着“应调尽调、应编尽编、应保尽保、预留空间”的原则,共对32个项目进行“两规”一致性处理,编制67个片区56个(宗)各类重点项目及开发地块成片开发方案,拟征收面积4028.59亩。三是加快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略) 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优势,先后完成了何官镇、黄楼街道、邵庄镇、谭坊镇、东夏镇7个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入库,涉及建设总规模11954.538亩,新增耕地面积3842.595亩。 (略)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每年消耗的占补平衡指标数量非常大,针对这一情况,为充分调动实施土地整理的积极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进 (略)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 (略) 高质量发展蓄力储能。

(三)强化资源保护,严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耕地资源保护。印发《推进2022年度土地卫片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工作方案》,建立“三双”机制,实现动工双备、发现双报、责任双追。卫片整改成效比以往大幅度提高。我市“土地三双备案”制度和重塑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体系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并推广。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截至7月底,已补足耕地保护硬缺口, (略) 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是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印发《关 (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政府主导、城投运作、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利用残留资源,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处置,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生态修复整治新格局,2025年前全面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三是积极实施国土绿化工作。根据国家下达造林任务和济潍高速、中联水泥等建设项目占用公益林“采一补二”要求,目前正在王坟、庙子、邵庄等退化林地上,使用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实施2800亩退化林修复造林工程;根据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充分利用村边荒山、荒地、荒滩、房前屋后等闲置土地,见缝插绿、见土植绿、能绿尽绿,有序推进环村林、围镇林建设,打造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两季有果的村庄绿化景观,加快推动村庄绿化美化提升,打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村庄。今年已完成村庄绿化美化面积520.5亩。四是高度重视做好护林防火。划分村级网格365个,构建森林防灭火人防梯队,实现了全天候、全时段立体监测预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拉网式”排查60次,出动巡查车辆1500余辆次,检查防火岗865个,防火检查站228处,抽查护林员1200余人次,发现并整改隐患42处,保持了森林防火形势平安稳定。五是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湿地保护目标、措施和部门职责。结合2022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湿地保护法》,下发了《关于做好湿地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宣传。今年以来,组织弥河国家湿地 (略) 级湿地公园开展“世界湿地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湿地保护倡议书1000余份,悬挂警示横幅20余条,切实提高了湿地保护意识。六是“环环相扣”实现规划全程监管。召开建设项目规划监管工作会议,明确了规划方案“原则上不调整,非必要不调整”的原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坚决按图施工,实现了规划国土一体监管。

三、下步打算

我市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暂停等因素制约,项目落地存在一定阻碍;二是国家在采矿权“净权”出让等方面缺少详细的配套实施意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受到限制;三是后备耕地、林地资源稀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全力做好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责任为先,加强要素保障,全力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国土空间,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维护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者权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以生态文明 (略) 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规划编制,强化资源保护。一是规划方面。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共享和“多规融合”,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二是土地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三双”机制,实现存量违法用地发现即清零,新增零发生。三是林地、湿地方面。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制,持续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森林、湿地资源安全。四是矿山方面。属地镇街及有关部门合力抓好矿山修复项目实施,切实做好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三)强化要素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对已编入成片开发方案内的项目,提前准备好征地报批材料,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后及时组织上报审批。二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用好增存挂钩政策,最大限度获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动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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