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红粮面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红粮面业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红粮面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麻涌镇麻涌进港路1号2栋123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红粮面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昇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红粮面业有限公司,属于新建项目,项 (略) (略) 麻涌镇麻涌进港路1号2栋123室(北纬23°2"23.754",东经113°32"17.874"),项目主要从事面条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6100m2,建筑面积13280m2。项目主要从事面条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挂面1080吨/年、大碗面2400吨/年、蝴蝶面20吨/年、波纹米粉105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送料、粉碎、输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送料、粉碎、输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少量未经集气罩收集到的颗粒物,送料、粉碎、输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在烘干、蒸煮、蒸丝过程中,由于对原料进行烘干、蒸煮、蒸丝过程中会产生轻微的香气,按照臭气浓度表征;烘干、蒸煮、蒸丝工序加工气味是多组分低浓度的混合气体,其成分可达几十种,各成分之间既有协同作用也有颉颃作用。气味主要是通过影响人们的嗅觉来影响环境。由于个人的生理、心理条件、年龄、性别、职业、习惯等因素的不同对食品加工气味的喜恶程度、敏感程度和耐受程度也不同。由于加工气味较少,两股废气均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设施,增加车间通风次数,稀释车间内的气味浓度,减少加工气味和有机废气对员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烘干、蒸煮、蒸丝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项目包装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和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二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少量未经集气罩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中收集到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 (略) 政截污管网;洗米、过滤废水经生物接触氧化法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麻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狮子洋,对狮子洋的水质影响不大。经上述处理后,在建厂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南、西、北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东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废包装材料、米渣、废滤布、污泥经 (略) 处理;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本厂区内部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 (略) 政排污管道接到本厂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2-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红粮面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麻涌镇麻涌进港路1号2栋123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红粮面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昇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红粮面业有限公司,属于新建项目,项 (略) (略) 麻涌镇麻涌进港路1号2栋123室(北纬23°2"23.754",东经113°32"17.874"),项目主要从事面条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6100m2,建筑面积13280m2。项目主要从事面条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挂面1080吨/年、大碗面2400吨/年、蝴蝶面20吨/年、波纹米粉105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送料、粉碎、输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送料、粉碎、输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少量未经集气罩收集到的颗粒物,送料、粉碎、输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在烘干、蒸煮、蒸丝过程中,由于对原料进行烘干、蒸煮、蒸丝过程中会产生轻微的香气,按照臭气浓度表征;烘干、蒸煮、蒸丝工序加工气味是多组分低浓度的混合气体,其成分可达几十种,各成分之间既有协同作用也有颉颃作用。气味主要是通过影响人们的嗅觉来影响环境。由于个人的生理、心理条件、年龄、性别、职业、习惯等因素的不同对食品加工气味的喜恶程度、敏感程度和耐受程度也不同。由于加工气味较少,两股废气均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设施,增加车间通风次数,稀释车间内的气味浓度,减少加工气味和有机废气对员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烘干、蒸煮、蒸丝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项目包装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和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二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少量未经集气罩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中收集到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 (略) 政截污管网;洗米、过滤废水经生物接触氧化法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麻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狮子洋,对狮子洋的水质影响不大。经上述处理后,在建厂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南、西、北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东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废包装材料、米渣、废滤布、污泥经 (略) 处理;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本厂区内部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 (略) 政排污管道接到本厂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2-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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