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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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绿能吉云鄂托克前旗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鄂托克前旗巴郎庙村

内蒙古绿 (略)

(略) 则渊 (略)

本项目位 (略) 鄂托克前旗巴郎庙村,总占地面积18212平方米,装机容量为10兆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5.0兆瓦风电机组及配套的2台箱变、1座35千伏开关站等。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

生态: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造成的生态破坏,需进行植被恢复。

噪声:风力发电机组采取减震措施;加强运行期风机的机械维护和管理工作,减小相关机械因素产生的噪声;开关站及箱变设备噪声通过隔音罩处理。

固废:风力发电机维修垃圾和污油(风场内风机的润滑油)、废油桶及运营中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分区存放于拟建开关站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风电厂内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经箱变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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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绿能吉云鄂托克前旗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略) 鄂托克前旗巴郎庙村

内蒙古绿 (略)

(略) 则渊 (略)

本项目位 (略) 鄂托克前旗巴郎庙村,总占地面积18212平方米,装机容量为10兆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5.0兆瓦风电机组及配套的2台箱变、1座35千伏开关站等。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

生态: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造成的生态破坏,需进行植被恢复。

噪声:风力发电机组采取减震措施;加强运行期风机的机械维护和管理工作,减小相关机械因素产生的噪声;开关站及箱变设备噪声通过隔音罩处理。

固废:风力发电机维修垃圾和污油(风场内风机的润滑油)、废油桶及运营中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分区存放于拟建开关站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风电厂内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经箱变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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