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U场址一期45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U场址一期45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U场址一期450MW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侧海域 |
建设单位: | 国电投(乳山) (略)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青岛浅海海 (略) |
项目概况: | 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U场址一期450MW项 (略) (略) 南侧海域,风电场场区水深24m~28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20km。项目拟安装53台单机容量为8.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50MW,场区内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所发电通过场内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2回220kV海缆接入海缆登*点。项目总投资*万元,计划总工期14个月,环保投资2068.24万元,占总投资0.39%。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物主要是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船舶机械产生的生活污水、车船尾气、扬尘、噪声、含油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噪声等污染物。主要防治措施包括:严格遵守施工程序,避免连续作业,控制悬浮泥沙的浓度和扩散范围;生活污水全部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处理, (略) 统一收集处理;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及船舶、车辆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生物影响;采取洒水、封闭运输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清洁燃油;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无害化处置;加强通航管理,确保交通安全;保护鸟类活动,实施增殖放流,开展生态修复补偿。 (二)运营期 运营期污染物主要是油污水、废旧电池、废油、含油棉纱、生活污水及船舶尾气、设备噪声等。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防治措施包括:海上导航指示灯使用低亮度的白色闪光等有效措施降低鸟类撞击风险;主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应有噪声限值要求,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及海洋鱼类、哺乳动物等生物的影响;配备符合规定的设备,加强维护,采取建筑物屏蔽、吸音板接地等有效措施降低电磁对环境的影响;各类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等全部收集后运回*域统一处理,禁止向海洋抛弃。废油储等存在专设的废油箱中,防止油类的跑、冒、漏、滴。废旧电池、废油、含油棉纱等全部收集后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统一接收处置;做好警示措施,按要求发布航行通告,设置禁航区和导助航设施,安装海上风机监视系统,做好相关设施防撞配件的安装和维护,及时沟通有关部门,确保通航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U场址一期450MW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光明路1 (略) 生态环境局211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U场址一期450MW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侧海域 |
建设单位: | 国电投(乳山) (略)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青岛浅海海 (略) |
项目概况: | 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U场址一期450MW项 (略) (略) 南侧海域,风电场场区水深24m~28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20km。项目拟安装53台单机容量为8.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50MW,场区内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所发电通过场内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2回220kV海缆接入海缆登*点。项目总投资*万元,计划总工期14个月,环保投资2068.24万元,占总投资0.39%。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物主要是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船舶机械产生的生活污水、车船尾气、扬尘、噪声、含油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噪声等污染物。主要防治措施包括:严格遵守施工程序,避免连续作业,控制悬浮泥沙的浓度和扩散范围;生活污水全部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处理, (略) 统一收集处理;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及船舶、车辆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生物影响;采取洒水、封闭运输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清洁燃油;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无害化处置;加强通航管理,确保交通安全;保护鸟类活动,实施增殖放流,开展生态修复补偿。 (二)运营期 运营期污染物主要是油污水、废旧电池、废油、含油棉纱、生活污水及船舶尾气、设备噪声等。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防治措施包括:海上导航指示灯使用低亮度的白色闪光等有效措施降低鸟类撞击风险;主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应有噪声限值要求,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及海洋鱼类、哺乳动物等生物的影响;配备符合规定的设备,加强维护,采取建筑物屏蔽、吸音板接地等有效措施降低电磁对环境的影响;各类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等全部收集后运回*域统一处理,禁止向海洋抛弃。废油储等存在专设的废油箱中,防止油类的跑、冒、漏、滴。废旧电池、废油、含油棉纱等全部收集后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统一接收处置;做好警示措施,按要求发布航行通告,设置禁航区和导助航设施,安装海上风机监视系统,做好相关设施防撞配件的安装和维护,及时沟通有关部门,确保通航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U场址一期450MW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光明路1 (略) 生态环境局211室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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