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平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林苑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会前公示)
西安平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林苑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会前公示)
1项目背景
西安 (略) 上林苑项目建设用地(地块编码:*,以下简称“该地块”),该调查地块总面积33385.68平方米(50.078亩),净用地面积33273.37平方米(49.910亩),代征路面积112.31平方米(0.168亩)。该地块位于高陵区上林三路北侧,东至皇册村,南至上林三路,西至皇册村,北至皇册村。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09.*°,N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西安 (略) 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上林苑项目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02月14日,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通知西安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西安 (略) 委托陕西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场地概况
该地块2014年前为鹿苑镇皇册村集体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7)。
该地块2014年前为鹿苑镇皇册村集体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苗木等;2013年8月1日, (略) 国土资源厅下发《 (略) 高陵县鹿苑镇-榆楚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的批复》(陕国土资规发【2013】137号)文件,该地块位于试点项目区范围内,2014年将该地块依法征收为国有用地,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 (略) 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确定*GB00010号、*GB00003号、*GB00007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2017年10月26日)文件内容要求,同意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8年03月28日, (略) 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上林苑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2018年11月1日,西安 (略) 完成上林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2019年2月22日,西安 (略) 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号)。2019年2月28日, (略) 规划局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规高地字第(2019)003号),审核通过西安 (略) 将该地块用于“上林苑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9年10月2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高建字第(2019)006号),审核通过西安 (略) 将该地块用于“上林苑一期项目”建设。2020年4月2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高建字第(2020)012号),审核通过西安 (略) 将该地块用于“上林苑二期项目”建设。
2022年3月4日现场踏勘时,地块内“上林苑”项目主体工程及地下车库基本完成建设。2022年12月14日现场踏勘时,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和周边500m范围内均不存在生产型工业企业。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利用。
建设单位:西安 (略)
编制单位:陕西 (略)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提取码:p74j)
公示说明:对公示内容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任栋
联系电话:*
1项目背景
西安 (略) 上林苑项目建设用地(地块编码:*,以下简称“该地块”),该调查地块总面积33385.68平方米(50.078亩),净用地面积33273.37平方米(49.910亩),代征路面积112.31平方米(0.168亩)。该地块位于高陵区上林三路北侧,东至皇册村,南至上林三路,西至皇册村,北至皇册村。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09.*°,N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西安 (略) 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上林苑项目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02月14日,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通知西安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西安 (略) 委托陕西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场地概况
该地块2014年前为鹿苑镇皇册村集体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7)。
该地块2014年前为鹿苑镇皇册村集体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苗木等;2013年8月1日, (略) 国土资源厅下发《 (略) 高陵县鹿苑镇-榆楚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的批复》(陕国土资规发【2013】137号)文件,该地块位于试点项目区范围内,2014年将该地块依法征收为国有用地,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 (略) 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确定*GB00010号、*GB00003号、*GB00007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2017年10月26日)文件内容要求,同意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8年03月28日, (略) 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上林苑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2018年11月1日,西安 (略) 完成上林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2019年2月22日,西安 (略) 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号)。2019年2月28日, (略) 规划局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规高地字第(2019)003号),审核通过西安 (略) 将该地块用于“上林苑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9年10月2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高建字第(2019)006号),审核通过西安 (略) 将该地块用于“上林苑一期项目”建设。2020年4月2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高建字第(2020)012号),审核通过西安 (略) 将该地块用于“上林苑二期项目”建设。
2022年3月4日现场踏勘时,地块内“上林苑”项目主体工程及地下车库基本完成建设。2022年12月14日现场踏勘时,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和周边500m范围内均不存在生产型工业企业。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利用。
建设单位:西安 (略)
编制单位:陕西 (略)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提取码:p74j)
公示说明:对公示内容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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