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畴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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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畴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加强全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能力,强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伤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镇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管领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属地为主,由镇党委领导,政府全面组织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化、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的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住房和建筑施工、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四、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县级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五、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领导:镇政府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有效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管理与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由负责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并要求各村委会、各单位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本村的管辖范围和各单位的职责,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2、办事机构:镇政府设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3、应急联动机制

(1)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办负责,镇党政办、镇政法办配合,在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指挥部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情况;传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掌握控制现场危险源;负责完成现场材料和信息收集及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现场救援组。由镇武装部牵头,召集镇应急办、镇专职消防员、镇城管执法中队、镇派出所、事发地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应急抢险救援队*,主要负责实施抢险救灾、紧急扑救,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的人员;组织协调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3)医疗救护组。 (略) 牵头,建立现场急救站或者临时救助点,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及时将重伤 (略) 治疗;统计死亡人数,控制传染病源,做好临时救助点的卫生、防疫和消毒;监测现场饮用水、农作物等污染状况,必要时与上级卫健委联系,寻求帮助。

(4)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镇财政办配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资金保障、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为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生活、车辆、物资、器材设备等保障。

(5)现场交通治安组。由苍山交警中队牵头,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交通保障或疏散交通;划定交通管制区域,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6)新闻宣传组。由镇宣传办牵头,主要负责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镇党政办、镇财政办、镇司法所、镇民政办、镇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形成调查报告;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安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六、突发事件的预测、发布和报告

1、预测

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动态信息和应急资源(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坚持平常监测和定点监测、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按照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发布

镇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党政办负责,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严重以上的预警信息,镇应急指挥部审定后由镇应急办报县应急局批准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报告

各村、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应及时向镇值班室上报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值班室接报后,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镇领导在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逐级报请县委、县政府。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镇有关单位、各村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镇直有关单位、各村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2、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衍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局。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4、新闻报道

镇宣传办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八、矛盾纠纷化解和隐患排查工作

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镇指派镇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综治办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制作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确保农村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

九、农村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把应急当作一项政策任务来抓,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等各项管理工作中,自觉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基层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向镇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镇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由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镇应急办组成,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应急训练。适时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4、建立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把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等经费需要。

十、加强农村应急知识普及及宣教工作

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农村应急知识是农村应急工作开展的基础和有力保证,加强对农村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应急能力。

洪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为加强全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能力,强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伤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镇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管领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属地为主,由镇党委领导,政府全面组织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化、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的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住房和建筑施工、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四、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县级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五、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领导:镇政府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有效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管理与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由负责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并要求各村委会、各单位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本村的管辖范围和各单位的职责,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2、办事机构:镇政府设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3、应急联动机制

(1)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办负责,镇党政办、镇政法办配合,在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指挥部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情况;传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掌握控制现场危险源;负责完成现场材料和信息收集及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现场救援组。由镇武装部牵头,召集镇应急办、镇专职消防员、镇城管执法中队、镇派出所、事发地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应急抢险救援队*,主要负责实施抢险救灾、紧急扑救,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的人员;组织协调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3)医疗救护组。 (略) 牵头,建立现场急救站或者临时救助点,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及时将重伤 (略) 治疗;统计死亡人数,控制传染病源,做好临时救助点的卫生、防疫和消毒;监测现场饮用水、农作物等污染状况,必要时与上级卫健委联系,寻求帮助。

(4)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镇财政办配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资金保障、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为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生活、车辆、物资、器材设备等保障。

(5)现场交通治安组。由苍山交警中队牵头,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交通保障或疏散交通;划定交通管制区域,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6)新闻宣传组。由镇宣传办牵头,主要负责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镇党政办、镇财政办、镇司法所、镇民政办、镇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形成调查报告;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安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六、突发事件的预测、发布和报告

1、预测

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动态信息和应急资源(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坚持平常监测和定点监测、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按照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发布

镇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党政办负责,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严重以上的预警信息,镇应急指挥部审定后由镇应急办报县应急局批准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报告

各村、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应及时向镇值班室上报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值班室接报后,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镇领导在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逐级报请县委、县政府。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镇有关单位、各村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镇直有关单位、各村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2、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衍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局。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4、新闻报道

镇宣传办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八、矛盾纠纷化解和隐患排查工作

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镇指派镇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综治办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制作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确保农村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

九、农村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把应急当作一项政策任务来抓,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等各项管理工作中,自觉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基层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向镇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镇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由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镇应急办组成,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应急训练。适时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4、建立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把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等经费需要。

十、加强农村应急知识普及及宣教工作

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农村应急知识是农村应急工作开展的基础和有力保证,加强对农村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应急能力。

洪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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