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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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日我局拟对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略) 依安县西北城外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依安县杨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依安县西北城外

环评机构:黑龙江 (略)

项目概况:依安县杨 (略) 租用依安县 (略) 西货场48号库及7号库用于建设“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580m2,建筑面积580m2,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2万吨,厂内最大贮存量500吨/次。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 (略) 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23/T 727-2021)规定的用水量,按照45L/(人?d)计算,用水量为0.45t/d,13.5t/a;排水量约为用水量的80%,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0.36t/d,10.8t/a,施工期废水排入厂房出租方既有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堆肥。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来自土地清理,大部分是由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引起的。扬尘的排放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施工活动频率成比例,与土壤的泥沙颗粒含量成正比的,还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等有关。施工期地扬尘按同类项目的监测数据进行类比分析计算,施工场地扬尘浓度约为0.5~0.7mg/m3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0.4kg/人·天计算,施工人数为10人,施工期为30天,产生量为0.004t/d,0.1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值一般为70~90dB(A),施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站内限速行驶。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依托厂房出租方既有深水井,生活污水排入厂房出租方既有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堆肥。

2、废气

本项目分别在3台生物质制粒机的进料口及出料口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生产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6个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个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烟囱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建设单位对噪声污染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

①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将高噪声设备安置位置尽量远离厂界一侧并采用封闭门窗的隔音措施,安装底座加设橡胶隔振垫,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设备振动级的衰减量可达20dB(A);③通过设备在建筑物合理布置设备,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小厂界噪声;

④在生产管理控制中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

经上述防治措施治理后运营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项目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润滑油。

生活垃圾:采用集中袋装或垃圾桶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收运处理。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全部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拟集中收集至1个10m3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贮存、运输及处置的全过程应按危险废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结论及厂址合理性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日我局拟对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略) 依安县西北城外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依安县杨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依安县西北城外

环评机构:黑龙江 (略)

项目概况:依安县杨 (略) 租用依安县 (略) 西货场48号库及7号库用于建设“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580m2,建筑面积580m2,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2万吨,厂内最大贮存量500吨/次。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 (略) 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23/T 727-2021)规定的用水量,按照45L/(人?d)计算,用水量为0.45t/d,13.5t/a;排水量约为用水量的80%,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0.36t/d,10.8t/a,施工期废水排入厂房出租方既有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堆肥。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来自土地清理,大部分是由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引起的。扬尘的排放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施工活动频率成比例,与土壤的泥沙颗粒含量成正比的,还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等有关。施工期地扬尘按同类项目的监测数据进行类比分析计算,施工场地扬尘浓度约为0.5~0.7mg/m3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0.4kg/人·天计算,施工人数为10人,施工期为30天,产生量为0.004t/d,0.1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值一般为70~90dB(A),施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站内限速行驶。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依托厂房出租方既有深水井,生活污水排入厂房出租方既有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堆肥。

2、废气

本项目分别在3台生物质制粒机的进料口及出料口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生产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6个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个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烟囱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建设单位对噪声污染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

①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将高噪声设备安置位置尽量远离厂界一侧并采用封闭门窗的隔音措施,安装底座加设橡胶隔振垫,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设备振动级的衰减量可达20dB(A);③通过设备在建筑物合理布置设备,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小厂界噪声;

④在生产管理控制中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

经上述防治措施治理后运营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项目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润滑油。

生活垃圾:采用集中袋装或垃圾桶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收运处理。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全部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拟集中收集至1个10m3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贮存、运输及处置的全过程应按危险废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结论及厂址合理性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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