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锡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4日我局拟对以下《大唐多伦煤化工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多伦县环境保护局*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大唐多伦煤化工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 位于多伦县东北部 | 大唐内蒙古多 (略) | 内蒙古 (略) (略) | 项目拟选场址坐标:1#E116°23′56.60″,N42°18′12.53″;2# E116°22′43.39″,N42°18′42.36″; 3# E116°23′11.49″,N42°18′34.85″;4# E116°24′29.01″,N42°19′0.91″;5#E116°25′3.88″,N42°18′41.01″。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6.5145hm2,临时占地面积31.2475hm2。风电场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75MW,年上网电量*MWh。拟采用28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28台箱式变压器;新建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升压站,升压后再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大唐煤化工220kV变电站。同时新建施工检修道路,场区内道路总长约32km。危废暂存间等设施。 本次评价范围220kv升压站及输变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相关评价内容,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资质单位评价,不包括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中。需另做环评及审批。 劳动定员5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65天。项目总投资*.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占总投资0.118%。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要优化施工用地,运输车辆要定线、低速行驶,不得随意碾压草场。物料运输进出车辆加盖篷布,建筑材料的堆放,混凝土等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分类处理,能回填的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回填的运到指定场所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对于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与周边景观协调一致。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严格按《报告表》中的要求处理,综合利用。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使用。运营期日常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箱变、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废集中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4日我局拟对以下《大唐多伦煤化工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多伦县环境保护局*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大唐多伦煤化工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 位于多伦县东北部 | 大唐内蒙古多 (略) | 内蒙古 (略) (略) | 项目拟选场址坐标:1#E116°23′56.60″,N42°18′12.53″;2# E116°22′43.39″,N42°18′42.36″; 3# E116°23′11.49″,N42°18′34.85″;4# E116°24′29.01″,N42°19′0.91″;5#E116°25′3.88″,N42°18′41.01″。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6.5145hm2,临时占地面积31.2475hm2。风电场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75MW,年上网电量*MWh。拟采用28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28台箱式变压器;新建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升压站,升压后再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大唐煤化工220kV变电站。同时新建施工检修道路,场区内道路总长约32km。危废暂存间等设施。 本次评价范围220kv升压站及输变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相关评价内容,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资质单位评价,不包括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中。需另做环评及审批。 劳动定员5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65天。项目总投资*.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占总投资0.118%。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要优化施工用地,运输车辆要定线、低速行驶,不得随意碾压草场。物料运输进出车辆加盖篷布,建筑材料的堆放,混凝土等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分类处理,能回填的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回填的运到指定场所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对于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与周边景观协调一致。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严格按《报告表》中的要求处理,综合利用。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使用。运营期日常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箱变、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废集中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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