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3月1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2023-03-01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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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3月1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2023-03-0109: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10-*(兼传真)

通讯地址: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 (略) 民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年产50万m3商品混凝土迁建项目

(略) (略)

河北 (略)

(略) 伯延镇庄晏村村西

项目新建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m3

1、废气

项目采取料棚密闭,地面硬化,洒水抑尘,降低落料高度,安装喷雾装置,配料上料口设置于料棚内,输送皮带封闭,卸料口及皮带接料点设置于地下,且地下空间封闭,运输车辆苫布苫盖,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筒仓进料废气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30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机搅拌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区西侧庄晏村散户及庄晏村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搅拌机冲洗废水、地面及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用于道路抑尘,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沉底池底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不得污染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10-*(兼传真)

通讯地址: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 (略) 民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年产50万m3商品混凝土迁建项目

(略) (略)

河北 (略)

(略) 伯延镇庄晏村村西

项目新建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m3

1、废气

项目采取料棚密闭,地面硬化,洒水抑尘,降低落料高度,安装喷雾装置,配料上料口设置于料棚内,输送皮带封闭,卸料口及皮带接料点设置于地下,且地下空间封闭,运输车辆苫布苫盖,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筒仓进料废气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30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机搅拌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区西侧庄晏村散户及庄晏村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搅拌机冲洗废水、地面及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用于道路抑尘,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沉底池底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不得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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