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
通讯地址: (略) 渤海十八路669号, (略) 生态环境局120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滨州北海海上风电检测中心项目 | 站 (略) (略) 北海经济开发区铝产业园区 | 滨 (略) | 山东鲁唯 (略) | 本次只对滨州北海海上风电检测中心项目包含的220kV 升压站工程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升压站主变压器规模:近期规划 2×150MVA;主变压器采用三相双绕组有 载调压变压器。远期规划增加一台 150MVA 主变压器。主变压器户外布置,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式GIS;35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铠装移开式金属封闭开关柜。 辅助工程配备储能电站:配置储能容量 60MW/120MWh。储能电池拟选用铅酸蓄电池。设 20尺电池舱 36 座,每座 1.675MW/3.35MWh;配设 PCS 舱 18 座,每座 3.35MW。 | 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升压站运营期的主要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体废物。 一、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在布置形式上,主变户外布置、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布置。根据类比检测结果,预测升压电站达到规划容量运行后,升压站厂界外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评价标准限值 4000V/m;磁感应强度小于评价标准限值 100μ T;工 频电场强 度和工 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 电磁环境 控制限 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二、噪声防治措施: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主变等主要声源设备合理布置,利用建筑物的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 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工程铅蓄电池更换周期为 10 年,废铅酸蓄电池退运后,将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油及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 无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
通讯地址: (略) 渤海十八路669号, (略) 生态环境局1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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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滨州北海海上风电检测中心项目 | 站 (略) (略) 北海经济开发区铝产业园区 | 滨 (略) | 山东鲁唯 (略) | 本次只对滨州北海海上风电检测中心项目包含的220kV 升压站工程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升压站主变压器规模:近期规划 2×150MVA;主变压器采用三相双绕组有 载调压变压器。远期规划增加一台 150MVA 主变压器。主变压器户外布置,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式GIS;35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铠装移开式金属封闭开关柜。 辅助工程配备储能电站:配置储能容量 60MW/120MWh。储能电池拟选用铅酸蓄电池。设 20尺电池舱 36 座,每座 1.675MW/3.35MWh;配设 PCS 舱 18 座,每座 3.35MW。 | 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升压站运营期的主要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体废物。 一、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在布置形式上,主变户外布置、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布置。根据类比检测结果,预测升压电站达到规划容量运行后,升压站厂界外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评价标准限值 4000V/m;磁感应强度小于评价标准限值 100μ T;工 频电场强 度和工 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 电磁环境 控制限 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二、噪声防治措施: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主变等主要声源设备合理布置,利用建筑物的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 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工程铅蓄电池更换周期为 10 年,废铅酸蓄电池退运后,将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油及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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