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家渡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周家渡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周家渡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建项目立项的请示》(浦周办〔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社区文化发展的需要,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满足周边区域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原则同意周家渡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位于齐河路508号,东至东明路,西、南至河道,北至齐河路,用地面积约230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为:融合设置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四中心”,重新划分室内空间布局,兼顾内部修缮和室外总体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4483.62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结合辖区居民实际使用需求,进一步深化项目功能定位,优化室内功能布局,提升周边绿化及景观环境,细化设计方案,提高空间使用率。
2. 优化完善施工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及临近建筑物的影响。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略) 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周家渡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建项目立项的请示》(浦周办〔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社区文化发展的需要,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满足周边区域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原则同意周家渡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位于齐河路508号,东至东明路,西、南至河道,北至齐河路,用地面积约230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为:融合设置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四中心”,重新划分室内空间布局,兼顾内部修缮和室外总体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4483.62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结合辖区居民实际使用需求,进一步深化项目功能定位,优化室内功能布局,提升周边绿化及景观环境,细化设计方案,提高空间使用率。
2. 优化完善施工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及临近建筑物的影响。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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