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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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民乐县人社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人社字〔2023〕9号)收悉。根据甘肃 (略) 关于上报《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甘新产咨〔2023〕ZY-002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 (略) 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规定,基本达到了可研深度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做好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搬迁群众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一步提升易地搬迁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乐县人社局决定实施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够引导安置区群众积极创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创业孵化、事务代理、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贷款融资等服务,为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创造环境、打好基础,激发搬迁群众的内生动力,促进后续产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人社局

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工业园区经四路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890平方米,地上三层,主体长42米,宽15米,总建筑高度12.6米,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同时,配套建设室外工程,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56.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3.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48万元,基本预备费31.2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解决。(详见《总投资估算审定表》)

六、招标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七、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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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社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人社字〔2023〕9号)收悉。根据甘肃 (略) 关于上报《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甘新产咨〔2023〕ZY-002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 (略) 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规定,基本达到了可研深度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做好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搬迁群众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一步提升易地搬迁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乐县人社局决定实施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够引导安置区群众积极创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创业孵化、事务代理、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贷款融资等服务,为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创造环境、打好基础,激发搬迁群众的内生动力,促进后续产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人社局

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工业园区经四路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890平方米,地上三层,主体长42米,宽15米,总建筑高度12.6米,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同时,配套建设室外工程,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56.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3.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48万元,基本预备费31.2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解决。(详见《总投资估算审定表》)

六、招标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七、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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