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扩产项目
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扩产项目
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扩产项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介绍
工程名称: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
建设性质:改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转运站、原料预处理、复合车间、炭化车间、石墨化车间、成品处理车间、化验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和15万套坩埚。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昊 (略)
联系人:田帅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洪实 (略)
联系人:李工电话:*
*@*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告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表.docx
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扩产项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介绍
工程名称: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
建设性质:改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转运站、原料预处理、复合车间、炭化车间、石墨化车间、成品处理车间、化验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和15万套坩埚。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昊 (略)
联系人:田帅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洪实 (略)
联系人:李工电话:*
*@*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告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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