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2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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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2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7日我局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情况

南审环建[2023]20号

上林县 (略) 贤按1号井扩建项目

上林县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1号

广西医科大学 (略) 东盟楼PET及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2号

南宁港六景港区八联作业区5#、6#泊位新增散货功能项目

南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3号

年产20000吨肥料项目

广西贝嘉尔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4号

广西医科大学 (略) 2022年新建核医学科放射治疗应用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5号

(略) 兴宁区昆仑镇坛勒50MW风电项目110kV外送线路工程项目

南宁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6号

泽威尔项目

(略) 泽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7号

新建危险废物仓库项目

广 (略)

批复见附件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玉洞大道33号 (略) 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7日我局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情况

南审环建[2023]20号

上林县 (略) 贤按1号井扩建项目

上林县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1号

广西医科大学 (略) 东盟楼PET及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2号

南宁港六景港区八联作业区5#、6#泊位新增散货功能项目

南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3号

年产20000吨肥料项目

广西贝嘉尔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4号

广西医科大学 (略) 2022年新建核医学科放射治疗应用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5号

(略) 兴宁区昆仑镇坛勒50MW风电项目110kV外送线路工程项目

南宁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6号

泽威尔项目

(略) 泽 (略)

批复见附件

南审环建[2023]27号

新建危险废物仓库项目

广 (略)

批复见附件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玉洞大道33号 (略) 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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