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振弘建材有限公司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振弘建材有限公司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振弘建材有限公司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 (略) 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20万吨项目 | (略) 祥符区西姜寨乡境内开港大道东侧20米 | (略) | 河南 (略) | 本项 (略) 祥符区西姜寨乡境内开港大道东侧20米。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总占地面积18864.74m2,主要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为配料机、筒仓、搅拌机、储罐、输送带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20万吨。该 (略) 产城融合示范区配套建设项目,服务于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范围仅限产城区内不得外售,待产城融合示范区全部建设完成后,该项目随之拆除。 |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和运输罐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搅拌机和运输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上料卸料、输送带转接、搅拌、筒仓、烘干、筛分、沥青槽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及车辆扬尘废气等。要求厂区必须道路硬化、加强绿化,安装喷淋装置,厂区入口处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封闭车间和原料堆场,输送带、搅拌、筛分、沥青槽等工序采取二次密闭措施。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有效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排放限值要求;沥青混凝土烘干、筛分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和《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A级干燥炉的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沥青储罐、沥青槽、搅拌缸、成品出料废气排放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指标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项目食堂油烟排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要求。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满足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固废暂存间要求具有“四防”措施,一般固废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焦油、废过滤棉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送至当地垃圾处理厂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科 室: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开发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之家环保局窗口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振弘建材有限公司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 (略) 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20万吨项目 | (略) 祥符区西姜寨乡境内开港大道东侧20米 | (略) | 河南 (略) | 本项 (略) 祥符区西姜寨乡境内开港大道东侧20米。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总占地面积18864.74m2,主要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为配料机、筒仓、搅拌机、储罐、输送带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20万吨。该 (略) 产城融合示范区配套建设项目,服务于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范围仅限产城区内不得外售,待产城融合示范区全部建设完成后,该项目随之拆除。 |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和运输罐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搅拌机和运输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上料卸料、输送带转接、搅拌、筒仓、烘干、筛分、沥青槽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及车辆扬尘废气等。要求厂区必须道路硬化、加强绿化,安装喷淋装置,厂区入口处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封闭车间和原料堆场,输送带、搅拌、筛分、沥青槽等工序采取二次密闭措施。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有效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排放限值要求;沥青混凝土烘干、筛分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和《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A级干燥炉的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沥青储罐、沥青槽、搅拌缸、成品出料废气排放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指标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项目食堂油烟排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要求。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满足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固废暂存间要求具有“四防”措施,一般固废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焦油、废过滤棉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送至当地垃圾处理厂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科 室: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开发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之家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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