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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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

2023年3月1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防静电超净材料及其制品制造项目

高塍镇范兴路3号

(略) (略)

(略)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塍镇范兴路3号,购买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防静电超净材料及其制品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1、2-3、2-5、2-6一致,建 成后形成年产无尘服80万件、无尘擦拭布3.5亿片(卷)的生产能力。建设内容中“防静电无尘鞋65万双、安全鞋15万双生产线”不再建设,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现有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清洗废水全部回用,部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站其余废水与一级RO装置浓排水、冷却塔强排水、制纯水系统浓排水、生活污水一起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表3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静电除油器捕集废油、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等各类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0510-*,*@*63.com

公开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3月1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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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防静电超净材料及其制品制造项目

高塍镇范兴路3号

(略) (略)

(略)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塍镇范兴路3号,购买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防静电超净材料及其制品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1、2-3、2-5、2-6一致,建 成后形成年产无尘服80万件、无尘擦拭布3.5亿片(卷)的生产能力。建设内容中“防静电无尘鞋65万双、安全鞋15万双生产线”不再建设,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现有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清洗废水全部回用,部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站其余废水与一级RO装置浓排水、冷却塔强排水、制纯水系统浓排水、生活污水一起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表3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静电除油器捕集废油、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等各类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0510-*,*@*63.com

公开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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