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迎宾水厂(一期)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审核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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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迎宾水厂(一期)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审核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110号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迎宾水厂(一期)新建工程(川沙城镇水厂迁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请示》(沪城投〔2023〕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相关行业审核意见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解决浦东新区供水供需矛盾,全面提升供水水质和供水服务质量,原则同意实施迎宾水厂(一期)新建工程。

二、同意迎宾水厂(一期)新建工程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

三、同意工程设计标准。出厂水水质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基础上,符合《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2018)要求,出厂水水压不低于320kpa-350kpa的需求,经处理后的排放水符合《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要求。

四、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在凌空路西侧、川六公路北侧、浦东运河西侧、马*港南侧围合的地块内新建20万立方米/日的水厂,包括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和污泥处理。主要设施为:预臭氧综合沉淀池、砂滤及臭氧活性炭池、加氯间、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二氧化碳站、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脱水机房、生活设施等。工程用地面积5.35公顷。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印发


沪水务〔2023〕110号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迎宾水厂(一期)新建工程(川沙城镇水厂迁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请示》(沪城投〔2023〕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相关行业审核意见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解决浦东新区供水供需矛盾,全面提升供水水质和供水服务质量,原则同意实施迎宾水厂(一期)新建工程。

二、同意迎宾水厂(一期)新建工程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

三、同意工程设计标准。出厂水水质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基础上,符合《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2018)要求,出厂水水压不低于320kpa-350kpa的需求,经处理后的排放水符合《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要求。

四、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在凌空路西侧、川六公路北侧、浦东运河西侧、马*港南侧围合的地块内新建20万立方米/日的水厂,包括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和污泥处理。主要设施为:预臭氧综合沉淀池、砂滤及臭氧活性炭池、加氯间、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二氧化碳站、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脱水机房、生活设施等。工程用地面积5.35公顷。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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