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特种石墨光伏配件加工及石墨块石墨粉破碎筛分项目公示
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特种石墨光伏配件加工及石墨块石墨粉破碎筛分项目公示
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特种石墨光伏配件加工及石墨块石墨粉破碎筛分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特种石墨光伏配件加工及石墨块石墨粉破碎筛分项目
2.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投资1000万元,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瓯江路7号,建设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特种石墨光伏配件加工及石墨块石墨粉破碎筛分项目。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租赁河南沃德新 (略) 的7号厂房和10号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约3600m2。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万个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5万套特种石墨光伏配件、1万吨增碳剂(石墨颗粒、石墨粉)的生产能力,项目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2.地址: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瓯江路7号
3.联系人:张经理
4.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藏、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表—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内容
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概况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分析;风险分析;工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4.公众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及生态问题的意见
5.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6.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工作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 (略) (略)
2023年3月1日
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特种石墨光伏配件加工及石墨块石墨粉破碎筛分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特种石墨光伏配件加工及石墨块石墨粉破碎筛分项目
2.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投资1000万元,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瓯江路7号,建设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特种石墨光伏配件加工及石墨块石墨粉破碎筛分项目。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租赁河南沃德新 (略) 的7号厂房和10号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约3600m2。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万个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辅件、5万套特种石墨光伏配件、1万吨增碳剂(石墨颗粒、石墨粉)的生产能力,项目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2.地址: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瓯江路7号
3.联系人:张经理
4.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藏、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表—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内容
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概况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分析;风险分析;工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4.公众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及生态问题的意见
5.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6.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工作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 (略) (略)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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