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8日我局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3月1日起(7个工作日)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1 | 永环评字〔2023〕3号 | 2023年2月28日 | 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 | 甘肃永靖县刘家峡镇红柳村一社 | 甘肃兰顶 (略) | 兰州科环 (略) | 报告表 |
附件1.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pdf
2.关于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pdf
3.永环评字〔2023〕3号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docx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3月1日
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8日我局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3月1日起(7个工作日)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1 | 永环评字〔2023〕3号 | 2023年2月28日 | 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 | 甘肃永靖县刘家峡镇红柳村一社 | 甘肃兰顶 (略) | 兰州科环 (略) | 报告表 |
附件1.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pdf
2.关于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pdf
3.永环评字〔2023〕3号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docx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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