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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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 (略) 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行政审批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所在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拉特旗东磊 (略) 废弃物综合利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达拉特旗东磊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自治 (略)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经十路

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原厂址范围内占地面积18054平方米,包括原材料库、生产车间1间、库房 1间、配电室、危废间、生产车间2间、库房2间以及办公区和生活区。同时配套项目建设所需生产加工设备、辅助设备。辅助附属生产包括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办公生活等,依托于原有厂房,本次项目仅需进行安装设备。本项目全部建成后拟生产各类环保砖100万平方米;管桩10万米;保温材料3万立方米。

废水: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管网;养护废水自然蒸发。项目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环保砖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保温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以及员工餐厅产生的油烟。环保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堆场粉尘、原料装卸粉尘和原料投料粉尘进行全封闭储棚,并进行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原料(水泥)筒仓顶部呼吸孔产生的粉尘筒仓内安装有滤袋式除尘装置,粉尘经过滤收集返回生产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经筒仓顶排放,筒仓高15m,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砂石料筛分、破碎粉尘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安装布袋除尘器,粉尘经过滤收集返回生产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保温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16.03t/a,在车间内熟化工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的挥发性有机物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85%)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风机引风量为6000m3/h。本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限值。餐饮油烟由净化器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规定。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环保砖原料筛选、破碎系统噪声、环保砖机噪声、搅拌系统噪声、车辆运输噪声以及保温材料发泡、切割噪声等。根据类比调查,项目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运输车辆为非持续噪声,噪声值约80dB(A)。本项目新增固定噪声源声级较低,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对现有声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废活性炭、边角料、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包装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环保砖、保温材料等不合格产品、边角料等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内蒙古北联电 (略) 高头窑煤矿锅炉房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内蒙古北联电 (略)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内蒙古自治 (略) 达拉特旗昭君镇

本项目新建一座设置2台40t/h燃煤锅炉的燃煤锅炉房,新建锅炉房位于原锅炉房南侧位置,待新锅炉房建成投产后,原锅炉房拆除。本次改造工程全部位于高头窑煤矿现有工业场地内,不新增占地。本次改造工程完成后,非采暖季锅炉房不运行,由空气源热泵提供洗浴热水,采暖季同时运行2台 40t/h锅炉,每天运行24小时,全年运行180天,锅炉房全年燃煤量为40118t。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锅炉房总排水量为 10.975m3/d,其中软水系统废水量为1.306m3/d;脱硫废水0.266m3/d;锅炉排污水量为9.403m3/d。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及脱硫废水均回用于厂区抑尘。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脱硫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性总固体,类比同类项目,该类废水中溶解性总固体量小于1000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用水水质要求,高头窑煤矿采暖季需厂区洒水降尘用水约为180m3/d,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脱硫废水总量为10.975m3/d,锅炉软水系统反冲洗水回用于选厂作为生产补水,脱硫废水用于灰渣拌湿,锅炉排污水用于灰渣拌湿及选厂抑尘,废水均综合利用无排放,因此本项目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实施后,锅炉房内置燃煤锅炉年燃煤量40118t,年有效运行时间为4320h。项目使用燃料为高头窑煤矿原煤,燃烧后排放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其中颗粒物产生量为1872.25t/a,产生浓度为6710mg/m3;SO2产生量为 589.5t/a,产生浓度为2113mg/m3;NOx产生量为83.7t/a,产生浓度为300mg/m3;汞及其化合物产生量为0.01t/a,产生浓度为 0.0275mg/m3。烟气采用SNCR脱硝系统脱硝,脱硝效率为70%,脱硝剂为尿素;脱硫采用氢氧化钠湿式法工艺脱硫,脱硫效率为96%;除尘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6%,协同除汞效率为 80%,处理后烟气通过50m高烟囱排放。经过处理后,本项目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分别为7.489t/a、23.58t/a,25.11t/a、0.0016t/a,排放浓度分别为26.84mg/m3、84.52mg/m3、90mg/m3、0.005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烟尘排放浓度限值30mg/m3、SO2排放浓度限值200mg/m3、NOx 排放浓度限值200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0.05mg/m3)。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引风机、鼓风机、水泵、循环泵、除尘器、空压机等,噪声源强一般在70~90dB(A)之间,本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均在锅炉间内。本项目除通过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平面布置和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厂房隔声、柔性接口、安装减振垫、设软接头处理等措施,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通过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不对声环境造成污染。

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经计算本项目锅炉房灰渣产生量为10985.18t/a,除尘灰产生量为1864.76t/a。灰渣和除尘灰均暂存于灰渣仓,在灰渣仓暂存后外售给内蒙古 (略) (略) 用于筑路利用,部分进入当地灰渣场。建设单位已与内蒙古 (略) (略) 签署了锅炉灰渣处置协议。因此,本项目锅炉灰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处置可行。

项目运营期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0.7t/a,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 (略) 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行政审批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所在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拉特旗东磊 (略) 废弃物综合利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达拉特旗东磊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自治 (略)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经十路

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原厂址范围内占地面积18054平方米,包括原材料库、生产车间1间、库房 1间、配电室、危废间、生产车间2间、库房2间以及办公区和生活区。同时配套项目建设所需生产加工设备、辅助设备。辅助附属生产包括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办公生活等,依托于原有厂房,本次项目仅需进行安装设备。本项目全部建成后拟生产各类环保砖100万平方米;管桩10万米;保温材料3万立方米。

废水: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管网;养护废水自然蒸发。项目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环保砖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保温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以及员工餐厅产生的油烟。环保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堆场粉尘、原料装卸粉尘和原料投料粉尘进行全封闭储棚,并进行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原料(水泥)筒仓顶部呼吸孔产生的粉尘筒仓内安装有滤袋式除尘装置,粉尘经过滤收集返回生产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经筒仓顶排放,筒仓高15m,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砂石料筛分、破碎粉尘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安装布袋除尘器,粉尘经过滤收集返回生产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保温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16.03t/a,在车间内熟化工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的挥发性有机物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85%)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风机引风量为6000m3/h。本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限值。餐饮油烟由净化器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规定。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环保砖原料筛选、破碎系统噪声、环保砖机噪声、搅拌系统噪声、车辆运输噪声以及保温材料发泡、切割噪声等。根据类比调查,项目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运输车辆为非持续噪声,噪声值约80dB(A)。本项目新增固定噪声源声级较低,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对现有声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废活性炭、边角料、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包装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环保砖、保温材料等不合格产品、边角料等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内蒙古北联电 (略) 高头窑煤矿锅炉房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内蒙古北联电 (略)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内蒙古自治 (略) 达拉特旗昭君镇

本项目新建一座设置2台40t/h燃煤锅炉的燃煤锅炉房,新建锅炉房位于原锅炉房南侧位置,待新锅炉房建成投产后,原锅炉房拆除。本次改造工程全部位于高头窑煤矿现有工业场地内,不新增占地。本次改造工程完成后,非采暖季锅炉房不运行,由空气源热泵提供洗浴热水,采暖季同时运行2台 40t/h锅炉,每天运行24小时,全年运行180天,锅炉房全年燃煤量为40118t。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锅炉房总排水量为 10.975m3/d,其中软水系统废水量为1.306m3/d;脱硫废水0.266m3/d;锅炉排污水量为9.403m3/d。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及脱硫废水均回用于厂区抑尘。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脱硫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性总固体,类比同类项目,该类废水中溶解性总固体量小于1000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用水水质要求,高头窑煤矿采暖季需厂区洒水降尘用水约为180m3/d,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废水、脱硫废水总量为10.975m3/d,锅炉软水系统反冲洗水回用于选厂作为生产补水,脱硫废水用于灰渣拌湿,锅炉排污水用于灰渣拌湿及选厂抑尘,废水均综合利用无排放,因此本项目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实施后,锅炉房内置燃煤锅炉年燃煤量40118t,年有效运行时间为4320h。项目使用燃料为高头窑煤矿原煤,燃烧后排放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其中颗粒物产生量为1872.25t/a,产生浓度为6710mg/m3;SO2产生量为 589.5t/a,产生浓度为2113mg/m3;NOx产生量为83.7t/a,产生浓度为300mg/m3;汞及其化合物产生量为0.01t/a,产生浓度为 0.0275mg/m3。烟气采用SNCR脱硝系统脱硝,脱硝效率为70%,脱硝剂为尿素;脱硫采用氢氧化钠湿式法工艺脱硫,脱硫效率为96%;除尘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6%,协同除汞效率为 80%,处理后烟气通过50m高烟囱排放。经过处理后,本项目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分别为7.489t/a、23.58t/a,25.11t/a、0.0016t/a,排放浓度分别为26.84mg/m3、84.52mg/m3、90mg/m3、0.005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烟尘排放浓度限值30mg/m3、SO2排放浓度限值200mg/m3、NOx 排放浓度限值200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0.05mg/m3)。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引风机、鼓风机、水泵、循环泵、除尘器、空压机等,噪声源强一般在70~90dB(A)之间,本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均在锅炉间内。本项目除通过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平面布置和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厂房隔声、柔性接口、安装减振垫、设软接头处理等措施,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通过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不对声环境造成污染。

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经计算本项目锅炉房灰渣产生量为10985.18t/a,除尘灰产生量为1864.76t/a。灰渣和除尘灰均暂存于灰渣仓,在灰渣仓暂存后外售给内蒙古 (略) (略) 用于筑路利用,部分进入当地灰渣场。建设单位已与内蒙古 (略) (略) 签署了锅炉灰渣处置协议。因此,本项目锅炉灰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处置可行。

项目运营期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0.7t/a,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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