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亭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江苏 (略) 年产2000万件电子信息精密结构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
EMAIL:*@*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 (略) | 年产2000万件电子信息精密结构件项目 | 项目租赁江苏 (略) 现有办公楼及厂房4000平方米新上电子精密机构件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469.72万元。 | 无 | 1、落实“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合理规划设计厂区给排水系统。重金属污水管线采用架空管道。 含磷生产废水进入磷酸浓缩系统处理后和综合废水(清洗废水、产线上(含退电线)除含铬、含镍以外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地面冲洗水、反冲洗水、初期雨水)一并接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重金属废水经厂内重金属零排中心处理达标后回用;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制纯水浓水与厂内处理完的其他废水一并接管至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物化除磷+混凝沉淀+A2O+二沉池;重金属废水处理工艺:杀菌+膜处理(过滤吸附+反渗透)+蒸发结晶。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CNC加工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半密闭收集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镭雕粉尘与喷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湿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阳极氧化、退电线、磷酸浓缩系统废气产生的挥发性酸雾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以A2及A6车间外扩50米、以A3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外扩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4、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环境噪声的设备和操作单元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江苏 (略) 年产2000万件电子信息精密结构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
EMAIL:*@*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 (略) | 年产2000万件电子信息精密结构件项目 | 项目租赁江苏 (略) 现有办公楼及厂房4000平方米新上电子精密机构件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469.72万元。 | 无 | 1、落实“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合理规划设计厂区给排水系统。重金属污水管线采用架空管道。 含磷生产废水进入磷酸浓缩系统处理后和综合废水(清洗废水、产线上(含退电线)除含铬、含镍以外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地面冲洗水、反冲洗水、初期雨水)一并接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重金属废水经厂内重金属零排中心处理达标后回用;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制纯水浓水与厂内处理完的其他废水一并接管至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物化除磷+混凝沉淀+A2O+二沉池;重金属废水处理工艺:杀菌+膜处理(过滤吸附+反渗透)+蒸发结晶。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CNC加工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半密闭收集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镭雕粉尘与喷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湿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阳极氧化、退电线、磷酸浓缩系统废气产生的挥发性酸雾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以A2及A6车间外扩50米、以A3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外扩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4、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环境噪声的设备和操作单元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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