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联动方案》等文件规定,达力(银川) (略) 委托宁夏盛世绿源 (略) 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块。
占地面积:9.6hm2。
地理位置: (略) 兴庆区第四排水沟东侧,双福巷以西,沙渠路以北,清净巷以南。
土地使用权人:达力(银川)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二、调查结论:本次调查46项土壤指标的检测数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指标中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的因子主要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钠、氯化物6项,其余各监测井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通过数据对比,结合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流向及监测井布设情况分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钠、氯化物超标主要和区域地质构造有关。通过本次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土壤各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当前第二类用地的用地属性。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公司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 (略) 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金丰路96号1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联动方案》等文件规定,达力(银川) (略) 委托宁夏盛世绿源 (略) 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块。
占地面积:9.6hm2。
地理位置: (略) 兴庆区第四排水沟东侧,双福巷以西,沙渠路以北,清净巷以南。
土地使用权人:达力(银川)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二、调查结论:本次调查46项土壤指标的检测数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指标中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的因子主要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钠、氯化物6项,其余各监测井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通过数据对比,结合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流向及监测井布设情况分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钠、氯化物超标主要和区域地质构造有关。通过本次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土壤各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当前第二类用地的用地属性。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公司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 (略) 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金丰路96号1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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