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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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GCX0021/2023-01139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01

广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3-0117:10浏览次数:来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管理下,整合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乡公路管理站等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县本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路政、港口行政、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能,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计划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计划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县重大和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六)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队*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核查、案件办理以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大队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内部协调、对外联络、宣传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接待、信访、督办、网络舆情和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行业内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综治维稳及有关安全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备案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及执法人员证件、文书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大队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大队执法队*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单位有关设备技术管理及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执法装备(如执法设施及设备、执法制服)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财务股。执行上级财务、会计和统计管理法规;负责大队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上报、调整、决算及执行工作;负责大队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计全县客、货、公交运输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一中队(城区执法中队)。承担县城城区及旴江镇、甘竹镇、头陂镇管辖区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负责本中队执法案件文书的整理、归档和备案;承担其他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二中队(长桥片区执法中队)。承担长桥乡、水南圩乡、尖峰乡、千善乡管辖区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负责本中队执法案件文书的整理、归档和备案;承担其他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三中队(赤水片区执法中队)。负责承担赤水镇、驿前镇、塘坊镇、杨溪乡管辖区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负责本中队执法案件文书的整理、归档和备案;承担其他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索 引 号:GCX0021/2023-01139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01

广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3-0117:10浏览次数:来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管理下,整合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乡公路管理站等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县本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路政、港口行政、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能,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计划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计划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县重大和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六)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队*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核查、案件办理以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大队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内部协调、对外联络、宣传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接待、信访、督办、网络舆情和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行业内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综治维稳及有关安全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备案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及执法人员证件、文书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大队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大队执法队*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单位有关设备技术管理及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执法装备(如执法设施及设备、执法制服)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财务股。执行上级财务、会计和统计管理法规;负责大队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上报、调整、决算及执行工作;负责大队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计全县客、货、公交运输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一中队(城区执法中队)。承担县城城区及旴江镇、甘竹镇、头陂镇管辖区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负责本中队执法案件文书的整理、归档和备案;承担其他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二中队(长桥片区执法中队)。承担长桥乡、水南圩乡、尖峰乡、千善乡管辖区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负责本中队执法案件文书的整理、归档和备案;承担其他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三中队(赤水片区执法中队)。负责承担赤水镇、驿前镇、塘坊镇、杨溪乡管辖区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负责本中队执法案件文书的整理、归档和备案;承担其他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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