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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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日我局对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新环审[2023]02号

关于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新抚区千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略) 新抚区千金乡人民政府建设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1061平方米,工程接纳的千金乡建成集中住宅区内的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项目主体工程:污水处理站包括格栅、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单元、过滤罐及紫外消毒设施;污水收集管线1100米,为原有千金乡建成集中住宅区建设时铺设,设有一处污水收集泵站; (略) 政原有管网排放至东侧抚清线跨线桥下自流排入千金河;污水站总排口位于千金河左岸,坐标为E123°56′47.94″,N41°48′33.48″。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500吨。

二、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污水处理单元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室内池体为封闭式,污泥滤罐也均为封闭式,无敞开式污水处理单元,恶臭气体主要产生于格栅、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单元、过滤罐,污泥脱水机、污泥储存池等产臭气区域,采用喷洒植物除臭剂的方式进行除臭,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2、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中间水池+过滤罐+紫外线消毒+清水池,污水经处理后需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千金河,需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符合标准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同时需严格履行抚顺生态环境局《关于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抚环排审〔2023〕2号)的相关要求,做好管理、维护、应急预案、自行监测等工作。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内泵站、鼓风机、格栅机及深度处理车间等。采取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减振与隔振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敏感点千金乡人民政府声环境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栅渣暂存于污泥贮存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干污泥暂存于污泥贮存池,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项目应进行分区防渗,并建立地下水监控体系,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单元、综合设备间、污泥贮存池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至少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10cm/s,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7、如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改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8、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运营期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9、本项目运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日我局对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新环审[2023]02号

关于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新抚区千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略) 新抚区千金乡人民政府建设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1061平方米,工程接纳的千金乡建成集中住宅区内的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项目主体工程:污水处理站包括格栅、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单元、过滤罐及紫外消毒设施;污水收集管线1100米,为原有千金乡建成集中住宅区建设时铺设,设有一处污水收集泵站; (略) 政原有管网排放至东侧抚清线跨线桥下自流排入千金河;污水站总排口位于千金河左岸,坐标为E123°56′47.94″,N41°48′33.48″。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500吨。

二、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污水处理单元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室内池体为封闭式,污泥滤罐也均为封闭式,无敞开式污水处理单元,恶臭气体主要产生于格栅、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单元、过滤罐,污泥脱水机、污泥储存池等产臭气区域,采用喷洒植物除臭剂的方式进行除臭,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2、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中间水池+过滤罐+紫外线消毒+清水池,污水经处理后需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千金河,需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符合标准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同时需严格履行抚顺生态环境局《关于千金乡污水处理站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抚环排审〔2023〕2号)的相关要求,做好管理、维护、应急预案、自行监测等工作。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内泵站、鼓风机、格栅机及深度处理车间等。采取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减振与隔振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敏感点千金乡人民政府声环境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栅渣暂存于污泥贮存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干污泥暂存于污泥贮存池,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项目应进行分区防渗,并建立地下水监控体系,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单元、综合设备间、污泥贮存池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至少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10cm/s,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7、如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改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8、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运营期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9、本项目运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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