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3月2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3月2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3月2日
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万箱可降解塑料餐盒项目 | (略) 榜式堡镇榜式堡村 | (略) | 辽宁 (略) | 本项 (略) (略) 榜式堡镇榜式堡村,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5000㎡。租赁钢构厂房5000㎡作为生产车间,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粉碎机等相关配套设施,年产40万箱可降解塑料餐盒。 | 一、施工期 1. 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及建材运输、建筑材料堆放、装卸和搅拌过程中都会产生扬尘。为有效控制扬尘量,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 (略) 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对施工扬尘进行监管,主要采取施工场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1.0mg/m3的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洗涤用水、混凝土养护排水和设备冲洗排水等。本项目上述施工期排水总量较小,经临建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来源于施工人员的排泄物、食物残渣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施工生活污水排放经过现有旱厕,由当地居民清掏,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 施工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源于项目施工本身产生的弃石弃土等。施工中应加强各个施工点的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及时回填平整或者运往合适的建筑垃圾安置点,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在施工作业中设置四周围挡,同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现场施工人员及附近活动人员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注塑工序污染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上料、粉碎机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烷总烃,在封闭厂房内自然沉积,定期清扫收集,加强破碎机的密闭性,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台座或从结构上进行减振处理。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排放要求。 4.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废活性炭、废灯管及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实行分类贮存,不宜存放过长时间,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3月2日
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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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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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万箱可降解塑料餐盒项目 | (略) 榜式堡镇榜式堡村 | (略) | 辽宁 (略) | 本项 (略) (略) 榜式堡镇榜式堡村,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5000㎡。租赁钢构厂房5000㎡作为生产车间,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粉碎机等相关配套设施,年产40万箱可降解塑料餐盒。 | 一、施工期 1. 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及建材运输、建筑材料堆放、装卸和搅拌过程中都会产生扬尘。为有效控制扬尘量,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 (略) 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对施工扬尘进行监管,主要采取施工场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1.0mg/m3的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洗涤用水、混凝土养护排水和设备冲洗排水等。本项目上述施工期排水总量较小,经临建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来源于施工人员的排泄物、食物残渣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施工生活污水排放经过现有旱厕,由当地居民清掏,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 施工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源于项目施工本身产生的弃石弃土等。施工中应加强各个施工点的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及时回填平整或者运往合适的建筑垃圾安置点,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在施工作业中设置四周围挡,同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现场施工人员及附近活动人员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注塑工序污染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上料、粉碎机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烷总烃,在封闭厂房内自然沉积,定期清扫收集,加强破碎机的密闭性,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台座或从结构上进行减振处理。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排放要求。 4.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废活性炭、废灯管及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实行分类贮存,不宜存放过长时间,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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