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赣龙环不罚决〔2023〕2号)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赣龙环不罚决〔2023〕2号)
龙南诚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5JMPBX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杜群
地址: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涉气企业交叉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赣市环执法〔2023〕1号),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章贡大队对龙南诚 (略) 进行现场检查,本机关于2023 (略)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公司废水自行监控报告中COD的测定方法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测定方法不一致,自行监测不规范。
(略)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的规定。 (略) 梁成通2023年1月11日签字的《环境监察现场记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梁成通2023年1月18日签字的《调查询问记录》等证据证明。
2023年2月22日, (略) 龙南生态环境局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经集体审议,鉴于你公司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但不符合规定,经发现后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和《 (略) 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所列“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首违不罚情形, (略) 不予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 (略) 章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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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诚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5JMPBX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杜群
地址: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涉气企业交叉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赣市环执法〔2023〕1号),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章贡大队对龙南诚 (略) 进行现场检查,本机关于2023 (略)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公司废水自行监控报告中COD的测定方法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测定方法不一致,自行监测不规范。
(略)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的规定。 (略) 梁成通2023年1月11日签字的《环境监察现场记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梁成通2023年1月18日签字的《调查询问记录》等证据证明。
2023年2月22日, (略) 龙南生态环境局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经集体审议,鉴于你公司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但不符合规定,经发现后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和《 (略) 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所列“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首违不罚情形, (略) 不予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 (略) 章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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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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