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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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

(略) (略) 林溪镇

(略) 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本次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是对溢洪道增设闸门,增加防洪库容的同时利于水库洪水调节;在溢洪道左岸新建一条放空洞,实现水库放空功能;同时对原放空洞进行封堵,为方便大坝维护、管理,修缮管理房、上坝公路硬化、库区清淤及坝坡绿化等。

2022年2月2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大气污染物:1)对砼拌和、水泥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建议施工单位将拌和机等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或半封闭作业,并禁止在大风天施工。2)运土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3)各施工场地应配备洒水车,对施工道路、物料堆场定期洒水抑尘;4)破碎、筛分机组配备除尘器,并做到封闭施工,输送机等起尘部位安装喷淋、喷雾设施,石料堆进行充分洒水抑尘;5)淤泥堆放过程中必要时添加掩蔽剂遮盖臭味气体;6)向合法厂家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在铺浇沥青混凝土路面时,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较近的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且尽量缩短施工期。水污染物:施工期依托附近租用的民房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行期委托清运;1)碎石料系统冲洗废水通过调节池+厢式压滤机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2)砼拌、系统冲洗及隧洞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3)机械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池+气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淤泥干化余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的农田、林地灌溉,不外排。噪声:1)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2)采用微差控制爆破,控制一次装药量,露天爆破时间提前公告,让居民做好准备和防范;3)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高约3m的流动的简易隔声屏障;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必要严禁夜间施工;5)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6)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7)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生态环境: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工程建设期,以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2)工程施工期间应剥离表土,表土临时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3)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4)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投放螺类。固体废弃物:工程余方运至林川镇东南社村、林溪村农田整治项目进行综合利用;隔油池浮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02日 至2023年03月09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3-02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H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

(略) (略) 林溪镇

(略) 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本次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是对溢洪道增设闸门,增加防洪库容的同时利于水库洪水调节;在溢洪道左岸新建一条放空洞,实现水库放空功能;同时对原放空洞进行封堵,为方便大坝维护、管理,修缮管理房、上坝公路硬化、库区清淤及坝坡绿化等。

2022年2月2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大气污染物:1)对砼拌和、水泥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建议施工单位将拌和机等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或半封闭作业,并禁止在大风天施工。2)运土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3)各施工场地应配备洒水车,对施工道路、物料堆场定期洒水抑尘;4)破碎、筛分机组配备除尘器,并做到封闭施工,输送机等起尘部位安装喷淋、喷雾设施,石料堆进行充分洒水抑尘;5)淤泥堆放过程中必要时添加掩蔽剂遮盖臭味气体;6)向合法厂家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在铺浇沥青混凝土路面时,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较近的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且尽量缩短施工期。水污染物:施工期依托附近租用的民房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行期委托清运;1)碎石料系统冲洗废水通过调节池+厢式压滤机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2)砼拌、系统冲洗及隧洞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3)机械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池+气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淤泥干化余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的农田、林地灌溉,不外排。噪声:1)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2)采用微差控制爆破,控制一次装药量,露天爆破时间提前公告,让居民做好准备和防范;3)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高约3m的流动的简易隔声屏障;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必要严禁夜间施工;5)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6)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7)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生态环境: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工程建设期,以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2)工程施工期间应剥离表土,表土临时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3)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4)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投放螺类。固体废弃物:工程余方运至林川镇东南社村、林溪村农田整治项目进行综合利用;隔油池浮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02日 至2023年03月09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3-02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H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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