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补报的公告
庄浪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补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有效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按照《庄浪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庄政办发〔2018〕286号)、《庄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庄政办发〔2020〕63号)、《关于印发庄浪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庄政办发〔2017〕1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对我县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补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任务
本次分配房源主要是庄浪县何马村1#、2#楼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4套,需补报24户公租房对象;同时补报若干户租赁补贴对象。
二、配租对象
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具备承租能力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补贴申请需满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地点及所需资料
申请地点:申请人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资料: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对象,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庄浪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或《庄浪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管辖机关出具的家庭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薄(两半户提供农业和非农两个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住房信息证明、租赁住房、借住房屋契约、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状况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6.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入户调查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就业单位的应提供就业情况及收入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配租原则
1.由低到高的原则:按照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优先考虑无自有住房家庭、后考虑住房条件差的家庭)和收入水平(优先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及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后考虑低收入家庭),由低到高,逐步扩大供应对象范围。
2.特殊优先的原则: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五、申请时限及步骤
2023年3月2日— 2023年3月16日。报名期限为15天,按报名顺序报满为止。
申请人在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略) 社区管理委员会调查审核后报县住建局复核审查,审查结束后由县住建局负责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摇号分配。
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日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有效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按照《庄浪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庄政办发〔2018〕286号)、《庄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庄政办发〔2020〕63号)、《关于印发庄浪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庄政办发〔2017〕1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对我县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补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任务
本次分配房源主要是庄浪县何马村1#、2#楼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4套,需补报24户公租房对象;同时补报若干户租赁补贴对象。
二、配租对象
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具备承租能力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补贴申请需满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地点及所需资料
申请地点:申请人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资料: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对象,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庄浪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或《庄浪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管辖机关出具的家庭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薄(两半户提供农业和非农两个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住房信息证明、租赁住房、借住房屋契约、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状况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6.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入户调查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就业单位的应提供就业情况及收入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配租原则
1.由低到高的原则:按照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优先考虑无自有住房家庭、后考虑住房条件差的家庭)和收入水平(优先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及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后考虑低收入家庭),由低到高,逐步扩大供应对象范围。
2.特殊优先的原则: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五、申请时限及步骤
2023年3月2日— 2023年3月16日。报名期限为15天,按报名顺序报满为止。
申请人在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略) 社区管理委员会调查审核后报县住建局复核审查,审查结束后由县住建局负责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摇号分配。
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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