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集中环保改造上海市直辖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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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集中环保改造上海市直辖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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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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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集中环保改造
(略) 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2937.5
(略) 邹继新
8491 1427
**
改建
目前,宝钢股份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存在以下环保问题:(1)转底炉成品利用现有干煤棚进行冷却钝化、贮存、上料等,处理过程中扬尘较为严重,因干煤棚两侧山墙未封闭,造成扬尘外逸;(2)现有固废堆存与处理临时设置在三期料场焦炭三角地,固废堆存处理过程中存在扬尘外溢问题。 为解决上述环保问题,拟对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进行集中环保改造,使该单元满足A级企业验收要求。具体内容如下:(1)干煤棚扩建及环保改造干煤棚西侧扩建1137.5m2,东侧扩建1800m2。东西两端山墙封闭,同时纵向两侧底部作适应性封闭改造,并在厂房内设置设置8台射雾器,以减少棚内粉尘的产生及外溢。在厂房东侧出口处设置1套洗车台,以减轻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扬尘。(2)转底炉成品球冷却工艺改造转底炉成品球(以下简称DRI)通过水浴冷却替代替自然冷却,从而减轻DRI料堆自燃造成的烟气污染,主要建设内容有:①将干煤棚东北侧及东侧扩建厂房设为DRI冷却区,新建12座DRI冷却水池,并设置DRI堆存区。②对12座DRI冷却水池上部分别进行封闭,并分别设置吸尘罩。DRI冷却过程中产生的含尘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新建湿式除尘系统(1台15万m3/h湿式除尘器)集中处理后,再通过4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外排浓度≤10mg/m3。(3)固废处理区域环保改造将干煤棚西侧与西侧扩建厂房区域设置为固废处理区域,分为工业垃圾深度处理、综合堆存、集批料处理及堆存、车辆清洗区域等。灰仓卸灰间设置1套抑尘喷淋加湿装置,以减轻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转底炉球回送台、灰仓卸灰间扬尘防控配套1台11.5万m3/h脉冲袋式除尘器。(4)配套公辅设施改造包括电气设备、管线改造等。通过上述改造,有效减轻宝钢股份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区域扬尘污染。项目建成后,干式、湿法除尘系统有组织外排颗粒物(粉尘)浓度≤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限值要求;区域无组织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表3中对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界定要求。
有环保措施: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尘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措施后通过湿式、干式除尘系统处理排放至大气中,外排浓度≤ 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
其他措施:
通过对干煤棚封闭改造、并增设洗车台、棚内射雾器、灰仓卸灰间喷淋抑尘等环保措施,区域无组织颗粒物控制措施满足环大气〔2019〕35号附表3的界定要求。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增加环保设备量多,协力合同中拟新增设备维护定员2人;原为临时房并配有移动厕所,设临时池,定期抽,改造后配置固定厕所。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湿法除尘排污水用管道送至大棚内卸灰仓用于拌料,不外排。
其他措施:
洗车废水和地坪冲洗水,排入洗车台废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其他措施:
射雾器和喷淋抑尘装置喷洒水,部分被矿料吸收或蒸发,其余经沉淀后回用于DRI水池补水,不外排。
环保措施:
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和洗车台水池污泥,于厂内资源化利用,不外排。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除尘风机带有消声器,并采取外壳包敷隔声材料;水泵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排放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宝山区, (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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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2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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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
目前,宝钢股份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存在以下环保问题:(1)转底炉成品利用现有干煤棚进行冷却钝化、贮存、上料等,处理过程中扬尘较为严重,因干煤棚两侧山墙未封闭,造成扬尘外逸;(2)现有固废堆存与处理临时设置在三期料场焦炭三角地,固废堆存处理过程中存在扬尘外溢问题。 为解决上述环保问题,拟对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进行集中环保改造,使该单元满足A级企业验收要求。具体内容如下:(1)干煤棚扩建及环保改造干煤棚西侧扩建1137.5m2,东侧扩建1800m2。东西两端山墙封闭,同时纵向两侧底部作适应性封闭改造,并在厂房内设置设置8台射雾器,以减少棚内粉尘的产生及外溢。在厂房东侧出口处设置1套洗车台,以减轻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扬尘。(2)转底炉成品球冷却工艺改造转底炉成品球(以下简称DRI)通过水浴冷却替代替自然冷却,从而减轻DRI料堆自燃造成的烟气污染,主要建设内容有:①将干煤棚东北侧及东侧扩建厂房设为DRI冷却区,新建12座DRI冷却水池,并设置DRI堆存区。②对12座DRI冷却水池上部分别进行封闭,并分别设置吸尘罩。DRI冷却过程中产生的含尘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新建湿式除尘系统(1台15万m3/h湿式除尘器)集中处理后,再通过4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外排浓度≤10mg/m3。(3)固废处理区域环保改造将干煤棚西侧与西侧扩建厂房区域设置为固废处理区域,分为工业垃圾深度处理、综合堆存、集批料处理及堆存、车辆清洗区域等。灰仓卸灰间设置1套抑尘喷淋加湿装置,以减轻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转底炉球回送台、灰仓卸灰间扬尘防控配套1台11.5万m3/h脉冲袋式除尘器。(4)配套公辅设施改造包括电气设备、管线改造等。通过上述改造,有效减轻宝钢股份转底炉成品处理及固废堆场区域扬尘污染。项目建成后,干式、湿法除尘系统有组织外排颗粒物(粉尘)浓度≤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限值要求;区域无组织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表3中对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界定要求。
有环保措施: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尘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措施后通过湿式、干式除尘系统处理排放至大气中,外排浓度≤ 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
其他措施:
通过对干煤棚封闭改造、并增设洗车台、棚内射雾器、灰仓卸灰间喷淋抑尘等环保措施,区域无组织颗粒物控制措施满足环大气〔2019〕35号附表3的界定要求。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增加环保设备量多,协力合同中拟新增设备维护定员2人;原为临时房并配有移动厕所,设临时池,定期抽,改造后配置固定厕所。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湿法除尘排污水用管道送至大棚内卸灰仓用于拌料,不外排。
其他措施:
洗车废水和地坪冲洗水,排入洗车台废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其他措施:
射雾器和喷淋抑尘装置喷洒水,部分被矿料吸收或蒸发,其余经沉淀后回用于DRI水池补水,不外排。
环保措施:
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和洗车台水池污泥,于厂内资源化利用,不外排。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除尘风机带有消声器,并采取外壳包敷隔声材料;水泵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排放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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