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区域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改造上海市直辖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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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区域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改造上海市直辖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备案系统登记表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1-08-17

原料区域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改造
(略) 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11000
(略) 邹继新
19000 19000
2022-09-01
改建
近几年,宝钢股份原料场及输送系统完成了工艺提升与环保改造,物料的贮存、输送环节的环保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对照A级超低排放预评估意见,原料区域仍有多个无组织排放点不符合超低排放要求。为解决上述问题,拟对原料区域无组织排放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具体内容如下:一、物料储存环节无组织排放治理 1、对煤场3个大棚、矿场8个大棚进行封闭改造,减少无组织扬尘的外溢;2、煤场、矿场大棚内设合计61套射雾器,抑制和降低棚内作业产生的扬尘;3、增补11处清洗地坪,设置1处硬化地坪通道。同时改造现有3套洗车台,并新增1套洗车台,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粉尘。二、物料输送环节无组织排放治理 1、对53处未封闭完全的转运站进行二次封闭;2、对29条未封闭完全的胶带机通廊进行封闭改造;3、对170条已封闭通廊内侧边缝进行补加封闭;4、将31条胶带机通廊格栅走道板更换为花纹钢板,并在胶带机下方设置落矿挡板;5、对47处胶带机重锤部分和15处胶带机驱动部分进行封闭;6、部分梭式胶带机设备(B913SH、B922SH、P502SH等)采用彩钢板进行整体封闭改造。 7、新增6套微雾抑尘设施,合计服务118个抑尘点;8、增设17处落灰管底部密封缓冲仓。三、除尘设施:新增除尘设施包括1套集中机械式除尘系统和31台单机除尘器,布置如下:1、煤焦汽车受料设施:新建1套集中机械式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风量*m3/h(配套排气筒直径2m,排放高度22m),负责处理区域4个除尘点粉尘。2、FX1转运站:总计6个除尘点,每点各配1台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其中4台单机处理能力3500m3/h,2台单机处理能力8500m3/h,车间内排放。3、FX2转运站:总计14个除尘点,每点各配1台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其中12台单机处理能力3500m3/h,2台单机处理能力8500m3/h,车间内排放。4、破碎系统接口转运站:总计1个除尘点,配置1台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能力3500m3/h,车间内排放。5、破碎筛分区域:总计10个除尘点,每点各配1台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单机处理能力12000m3/h,车间内排放。本项目其余114个除尘点就近依托区域现有除尘设施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通过对物料大棚和转运设施的封闭改造、增设射雾器、微雾抑尘、机械除尘等环保措施,有效减少和控制宝钢股份原料区域无组织粉尘的外溢。项目建成后,集中机械式除尘系统有组织外排颗粒物浓度≤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限值要求;区域无组织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表3中对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界定要求。
有环保措施:
煤焦汽车受料设施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送集中机械式除尘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要求。
其他措施:
通过对物料大棚和转运设施的封闭改造、增设射雾器、微雾抑尘、单机除尘等环保措施,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界定要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射雾器和微雾抑尘装置喷洒水,被矿料吸收或蒸发,不外排。
其他措施:
洗车废水和地坪冲洗水,排入洗车台废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环保措施:
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和洗车台水池污泥,于厂内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采取外壳包敷隔声材料措施,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排放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宝山区, (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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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1-08-17

原料区域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改造
(略) 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11000
(略) 邹继新
19000 19000
2022-09-01
改建
近几年,宝钢股份原料场及输送系统完成了工艺提升与环保改造,物料的贮存、输送环节的环保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对照A级超低排放预评估意见,原料区域仍有多个无组织排放点不符合超低排放要求。为解决上述问题,拟对原料区域无组织排放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具体内容如下:一、物料储存环节无组织排放治理 1、对煤场3个大棚、矿场8个大棚进行封闭改造,减少无组织扬尘的外溢;2、煤场、矿场大棚内设合计61套射雾器,抑制和降低棚内作业产生的扬尘;3、增补11处清洗地坪,设置1处硬化地坪通道。同时改造现有3套洗车台,并新增1套洗车台,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粉尘。二、物料输送环节无组织排放治理 1、对53处未封闭完全的转运站进行二次封闭;2、对29条未封闭完全的胶带机通廊进行封闭改造;3、对170条已封闭通廊内侧边缝进行补加封闭;4、将31条胶带机通廊格栅走道板更换为花纹钢板,并在胶带机下方设置落矿挡板;5、对47处胶带机重锤部分和15处胶带机驱动部分进行封闭;6、部分梭式胶带机设备(B913SH、B922SH、P502SH等)采用彩钢板进行整体封闭改造。 7、新增6套微雾抑尘设施,合计服务118个抑尘点;8、增设17处落灰管底部密封缓冲仓。三、除尘设施:新增除尘设施包括1套集中机械式除尘系统和31台单机除尘器,布置如下:1、煤焦汽车受料设施:新建1套集中机械式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风量*m3/h(配套排气筒直径2m,排放高度22m),负责处理区域4个除尘点粉尘。2、FX1转运站:总计6个除尘点,每点各配1台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其中4台单机处理能力3500m3/h,2台单机处理能力8500m3/h,车间内排放。3、FX2转运站:总计14个除尘点,每点各配1台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其中12台单机处理能力3500m3/h,2台单机处理能力8500m3/h,车间内排放。4、破碎系统接口转运站:总计1个除尘点,配置1台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能力3500m3/h,车间内排放。5、破碎筛分区域:总计10个除尘点,每点各配1台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单机处理能力12000m3/h,车间内排放。本项目其余114个除尘点就近依托区域现有除尘设施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通过对物料大棚和转运设施的封闭改造、增设射雾器、微雾抑尘、机械除尘等环保措施,有效减少和控制宝钢股份原料区域无组织粉尘的外溢。项目建成后,集中机械式除尘系统有组织外排颗粒物浓度≤10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限值要求;区域无组织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表3中对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界定要求。
有环保措施:
煤焦汽车受料设施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送集中机械式除尘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要求。
其他措施:
通过对物料大棚和转运设施的封闭改造、增设射雾器、微雾抑尘、单机除尘等环保措施,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界定要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射雾器和微雾抑尘装置喷洒水,被矿料吸收或蒸发,不外排。
其他措施:
洗车废水和地坪冲洗水,排入洗车台废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环保措施:
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和洗车台水池污泥,于厂内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采取外壳包敷隔声材料措施,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排放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宝山区, (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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