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
(略) 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 (略) “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陕交发〔2022〕112号),我局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了“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推选工作。经过县区自查申请、市级初审等程序,拟推荐凤翔区、 (略) 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有异议或意见的,请向综合规划科反映,电话:0917-*。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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