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松原市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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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松原市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3〕1号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松市政文〔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 (略) 道路交通网络,改善环 (略) 面貌,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略) 发展的必由之路。经研究,原则同意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城区,大同路(康宁街-郭旗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区内大同路(康宁街-郭旗街)提升工程,道路全长274.98m,总面积3819.45m2,车行道面积2037.29m2,人行道面积1782.16m2,排水管线长200m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89.89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

事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

金额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233.24

安装工程

监 理

9.57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核准上述招标事项。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月9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3〕1号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松市政文〔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 (略) 道路交通网络,改善环 (略) 面貌,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略) 发展的必由之路。经研究,原则同意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城区,大同路(康宁街-郭旗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区内大同路(康宁街-郭旗街)提升工程,道路全长274.98m,总面积3819.45m2,车行道面积2037.29m2,人行道面积1782.16m2,排水管线长200m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89.89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

事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

金额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233.24

安装工程

监 理

9.57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核准上述招标事项。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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