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用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新能源汽车用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 (略)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998号;
建设单位:南通新 (略) ;
环评机构:江苏秉欣年 (略) ;
项目概况:新江海公司拟购置国产设备全自动交流压扁型电容卷绕机、包裹机、喷金机等设备,在现有厂区扩建新能源汽车用薄膜电容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达48万只新能源汽车用薄膜电容器生产能力。项目生产工艺:聚*烯基膜-卷绕-包裹-喷金-热定型-清洁-赋能-芯子老化-测试-打标-焊接装配-灌胶-固化烘干-测试-包装。本项目生产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3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要求。项目总投资2847.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6%。本项目新增职工40人,全厂年生产300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乐一号横河。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间接冷却系统排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2)大气污染防治。喷金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PQ4排气筒排放;灌胶固化烘干废气(非*烷总烃)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PQ5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包裹机、卷绕机和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废包裹带、除尘灰、不合格品、普通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隔油池废油脂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空压机含油废液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 顾晨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998号;
建设单位:南通新 (略) ;
环评机构:江苏秉欣年 (略) ;
项目概况:新江海公司拟购置国产设备全自动交流压扁型电容卷绕机、包裹机、喷金机等设备,在现有厂区扩建新能源汽车用薄膜电容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达48万只新能源汽车用薄膜电容器生产能力。项目生产工艺:聚*烯基膜-卷绕-包裹-喷金-热定型-清洁-赋能-芯子老化-测试-打标-焊接装配-灌胶-固化烘干-测试-包装。本项目生产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3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要求。项目总投资2847.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6%。本项目新增职工40人,全厂年生产300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乐一号横河。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间接冷却系统排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2)大气污染防治。喷金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PQ4排气筒排放;灌胶固化烘干废气(非*烷总烃)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PQ5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包裹机、卷绕机和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废包裹带、除尘灰、不合格品、普通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隔油池废油脂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空压机含油废液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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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 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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