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成果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的公告
关于《茂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成果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至十四条规定以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于2023年1月10日在局807会议室组织召开《茂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茂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成果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表
序号 | 部门 | 参会代表发表意见及建议 | 是否采纳 | 解答及采纳情况 |
1 | 区应急管理局 | 矿山开采规划范围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方面的问题。 | 是 | 《规划》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时,已初步考虑了道路、村庄等建筑物存在安全范围情况,做了合理规避,但在采矿权设置时,仍需现场对上述问题进行核准。在规划文本中,强调了要“优化矿业权出让审批”;“加强矿业权出让前准备,执行新建矿山会审制度,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在“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中特别设置了“安全准入”;“矿山必须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在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和重要河流、水库等附近的生产矿山,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2 | 矿山代表 | 1、附表6中洪山区块资源量是否太少? 2、文本P6中的矿业经济年产值突破0.8亿元,是税收吗,指标是否较小? 3、茂南区矿山总数6个,我司是否可开发更多的矿产资源? | 是 | 1、附表6中洪山区块为空白区新设类型的开采规划区块,尚未开展勘查工作,附表中的矿种、资源量等仅供参考,最终以经过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为准。 2、年产值指年生产总值,不是指税收。本指标是根据茂南区矿业开发现状和趋势、不确定性等多种因素后,设置的预期性最低指标。 3、茂南区 (略) 建设区域,优先考虑环保、宜居和矿产资源保护等因素,在矿产资源保护的基础上,合理有效、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矿山总数以不突破6个为准。《规划》是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业活动的重要依据,矿业权投放要符合规划规划区块设置,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
3 | 区自然资源局 | 1、附表6中山和油页岩的设置类型为已设采矿权保留是否合理? 2、规划对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复绿工作应有所表述。 | 是 | 1、山和开采规划区块中存在已灭失的旧采矿权,且属同一矿种,不属于空白区,故设置类型为已设采矿权保留。但其矿业权在重新设置时仍属于新立矿业权,应符合本规划及规划准入条件等。 2、《规划》在设置“二(三)规划目标”中,要求“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逐步解决现存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在“五(二)矿山生态保护”中,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对不同阶段矿山提出了相应要求,并要求“有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复绿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体现谁恢复谁收益,构建多方参与、合作共赢新格局。在规划期内逐步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修复问题。” |
4 | 其他 | 无意见。 |
(略) 茂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日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至十四条规定以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于2023年1月10日在局807会议室组织召开《茂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茂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成果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表
序号 | 部门 | 参会代表发表意见及建议 | 是否采纳 | 解答及采纳情况 |
1 | 区应急管理局 | 矿山开采规划范围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方面的问题。 | 是 | 《规划》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时,已初步考虑了道路、村庄等建筑物存在安全范围情况,做了合理规避,但在采矿权设置时,仍需现场对上述问题进行核准。在规划文本中,强调了要“优化矿业权出让审批”;“加强矿业权出让前准备,执行新建矿山会审制度,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在“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中特别设置了“安全准入”;“矿山必须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在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和重要河流、水库等附近的生产矿山,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2 | 矿山代表 | 1、附表6中洪山区块资源量是否太少? 2、文本P6中的矿业经济年产值突破0.8亿元,是税收吗,指标是否较小? 3、茂南区矿山总数6个,我司是否可开发更多的矿产资源? | 是 | 1、附表6中洪山区块为空白区新设类型的开采规划区块,尚未开展勘查工作,附表中的矿种、资源量等仅供参考,最终以经过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为准。 2、年产值指年生产总值,不是指税收。本指标是根据茂南区矿业开发现状和趋势、不确定性等多种因素后,设置的预期性最低指标。 3、茂南区 (略) 建设区域,优先考虑环保、宜居和矿产资源保护等因素,在矿产资源保护的基础上,合理有效、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矿山总数以不突破6个为准。《规划》是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业活动的重要依据,矿业权投放要符合规划规划区块设置,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
3 | 区自然资源局 | 1、附表6中山和油页岩的设置类型为已设采矿权保留是否合理? 2、规划对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复绿工作应有所表述。 | 是 | 1、山和开采规划区块中存在已灭失的旧采矿权,且属同一矿种,不属于空白区,故设置类型为已设采矿权保留。但其矿业权在重新设置时仍属于新立矿业权,应符合本规划及规划准入条件等。 2、《规划》在设置“二(三)规划目标”中,要求“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逐步解决现存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在“五(二)矿山生态保护”中,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对不同阶段矿山提出了相应要求,并要求“有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复绿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体现谁恢复谁收益,构建多方参与、合作共赢新格局。在规划期内逐步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修复问题。” |
4 | 其他 | 无意见。 |
(略) 茂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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