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
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
(略) (略) :
报来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管道天然气“一张网”建设,提高储配站安全稳定生产和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开展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代码为:2211-*-04-01-*)。项目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麻涌镇麻涌新奥LNG储配站。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本次改造不新增储罐,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及改造后储备站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要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改造包括生产区及生产辅助区,生产区拆除现有仓库及设施,新建高压计量区、生产调度用房(生产值班调度室、控制室等)、生产辅助用房(消防泵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等)、消防水池,已建计量区增设遮雨罩棚、LNG增压泵区、LNG气化区、BOG回收区、调压计量区、LNG卸车区、LNG灌装台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657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578.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 (略) 以自有资金方式出资6578.0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100%; (略) 麻 (略) 出资0.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0%。
五、项目建设与运行要满足国家、 (略) 有关环保、节能、资源利用和安全标准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招标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J*号、土地证东府集用(2011)第*、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回复意见(东自然资复〔2022〕86号)》、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关于申请征求东莞新奥高压管网工程项目建设意见及安全预评价报告意见的请示〉的回复》、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立项征求意见的复函》、 (略) 应急管理局《关于对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立项意见的函》、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意见的复函》、麻涌镇人民政府《关于 (略) 开展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的复函》(麻府函〔2022〕166号)、麻涌镇人民政府《关于〈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麻府〔2022〕21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略) (略) :
报来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管道天然气“一张网”建设,提高储配站安全稳定生产和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开展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代码为:2211-*-04-01-*)。项目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麻涌镇麻涌新奥LNG储配站。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本次改造不新增储罐,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及改造后储备站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要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改造包括生产区及生产辅助区,生产区拆除现有仓库及设施,新建高压计量区、生产调度用房(生产值班调度室、控制室等)、生产辅助用房(消防泵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等)、消防水池,已建计量区增设遮雨罩棚、LNG增压泵区、LNG气化区、BOG回收区、调压计量区、LNG卸车区、LNG灌装台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657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578.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 (略) 以自有资金方式出资6578.0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100%; (略) 麻 (略) 出资0.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0%。
五、项目建设与运行要满足国家、 (略) 有关环保、节能、资源利用和安全标准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招标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J*号、土地证东府集用(2011)第*、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回复意见(东自然资复〔2022〕86号)》、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关于申请征求东莞新奥高压管网工程项目建设意见及安全预评价报告意见的请示〉的回复》、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立项征求意见的复函》、 (略) 应急管理局《关于对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立项意见的函》、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项目意见的复函》、麻涌镇人民政府《关于 (略) 开展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的复函》(麻府函〔2022〕166号)、麻涌镇人民政府《关于〈麻涌LNG储配站改造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麻府〔2022〕21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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