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一优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年产4000万双PU手套)”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一优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年产4000万双PU手套)”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一优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年产4000万双PU手套)”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年产4000万双PU手套)
建设地点: (略) 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西路333号
建设单位:江苏一优 (略)
基本情况:江苏一优 (略) 是专业生产安防用品企业,拟投资10138万 (略) (略) 标准厂房建设“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4000万双PU手套、1000万双*腈手套等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生产线。该项目已经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1】551号), (略) 场行情,公司拟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为4000万双PU手套;二期工程为年产1000万双*腈手套等;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4000万双PU手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接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类标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调胶、浸胶匀浆及烘干废气、印花废气、危废仓库废气。1-2生产线调胶、浸胶匀浆及烘干废气收集经三级水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3-4生产线调胶、浸胶匀浆及烘干废气收集经三级水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3排放;印花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FQ2排放;危废库挥发出的极少量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接入15m排气筒FQ4排放。经预测,本项目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要求,DMF排放能够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 5 、表6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DMF废液(浸洗DMF废液、PU线废气处理DMF废液、设备清洗DMF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有污染物的包装物(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DMF废液、废活性炭、沾有污染物的包装物(桶)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江苏一优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年产4000万双PU手套)”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年产4000万双PU手套)
建设地点: (略) 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西路333号
建设单位:江苏一优 (略)
基本情况:江苏一优 (略) 是专业生产安防用品企业,拟投资10138万 (略) (略) 标准厂房建设“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4000万双PU手套、1000万双*腈手套等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生产线。该项目已经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1】551号), (略) 场行情,公司拟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为4000万双PU手套;二期工程为年产1000万双*腈手套等;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4000万双PU手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接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类标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调胶、浸胶匀浆及烘干废气、印花废气、危废仓库废气。1-2生产线调胶、浸胶匀浆及烘干废气收集经三级水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3-4生产线调胶、浸胶匀浆及烘干废气收集经三级水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3排放;印花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FQ2排放;危废库挥发出的极少量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接入15m排气筒FQ4排放。经预测,本项目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要求,DMF排放能够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 5 、表6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DMF废液(浸洗DMF废液、PU线废气处理DMF废液、设备清洗DMF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有污染物的包装物(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DMF废液、废活性炭、沾有污染物的包装物(桶)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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