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批前公示
关于东莞市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3年2月,我镇完成了《 (略) 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草案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黄江镇最南端,位于公常路以东,毗邻深圳光明,面积约86.5公顷。主要以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居住类更新单元(一)的用地范围为调整核心,同时对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更新片区的居住片区进行整体统筹。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及生态控制线调整。
(一)控规范围调整
对黄江镇南部新区控规边界东南边进行调整,将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更新片区范围内控规未覆盖区域整体纳入控规范围,新增纳入范围20公顷。调整前,黄江镇南部新区范围为1048公顷,调整后范围为1068公顷。
(二)道路调整
根据更新片区道路交通统筹方案对更新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优化调整,其中东龙路规划为40米;凤湖路、公森路通过R04-02、R04-03及R04-04地块临路增加建筑退距2米,实现凤湖路、公森路道路宽度26米;安康路、公森二路规划24米。
(三)用地性质调整
根据更新片区用地功能统筹及路网调整,重新整合调整R01-R05、T01-T02街坊内地块编码,落实近期启动的单元(一)更新项目的用地性质。其中,R04-01、R04-02地块落实为居住用地,R04-03地块落实为幼儿园用地,R04-04地块落实为中学用地。
其余中远期实施更新单元内的用地落实为预留建设用地和政府备用地,镇政府后续根据建设需要确定政府备用地的具体用地功能。
(四)公共设施调整
根据单元划定成果中更新片区公共设施统筹,落实更新居住片区内各单元的公共设施用地。落实近期启动的单元(一)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包括新增1所42班初中、1所12班幼儿园,以及按照《 (略) 更新单元公共设施配置标准》《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按需配套的小区级配套设施。
其余单元的公 (略) 更新项目捆绑实施,约定其实施范围和总体规模。
(五)规划指标调整
根据已批复单元(一)的单元划定成果,落实近期实施的单元(一)范围内R04-01、R04-02、R04-03、R04-04地块的规划指标。其中,R04-01及R04-02地块容积率4.53,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R04-03地块容积率1.04,绿地率35%;R04-04地块容积率1.59,绿地率35%。按通则要求,R04-03、R04-04公共设施地块建筑密度及建筑限高表达为“—”。
其余单元预留建设用地的规划指标均以“—”表达,后续相应单元启动时按条件落实具体建设指标。
(六)完善控规图则规划控制要点
根据最新的技 (略) 更新项目建设要求,完善控规图则 (略) 、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更新项目公共设施实施、土地供应方式、轨道线管控等的规划控制、建筑退让等要点。
(七)小山小湖调整
调整范围内规划主干路东龙路部分用地涉及小山小湖,申请通过“占一补一”进行平衡调整。
1.调出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1846㎡,位于黄江镇大冚村,现状为林地、宅基地及道路用地。
2.调入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1846㎡,位于黄江镇大冚村,现状为山地。
(八)生态控制线调整
调整范围内南侧规划道路部分用地位于生态控制线内,申请通过“占一补一”进行平衡调整。
1.调出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约1616㎡,位于黄江镇大冚村,现状为旧厂,控规调整为道路用地。
2.调入地块:共一个地块,面积约1616㎡,位于黄江镇大冚村,现状为林地,与原生态线连片。
三、公示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2日。
四、公示方式
《 (略) 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草案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黄江镇住建大楼一楼宣传公示栏(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 (略) 广播 (略) 。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q.com,注明“东莞市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四)将意见表邮寄至“ (略) 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略) 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梁先生,联系电话0769-*。
(略) 黄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公示内容:
2023年2月,我镇完成了《 (略) 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草案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黄江镇最南端,位于公常路以东,毗邻深圳光明,面积约86.5公顷。主要以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居住类更新单元(一)的用地范围为调整核心,同时对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更新片区的居住片区进行整体统筹。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及生态控制线调整。
(一)控规范围调整
对黄江镇南部新区控规边界东南边进行调整,将黄江镇大冚村人工智能小镇更新片区范围内控规未覆盖区域整体纳入控规范围,新增纳入范围20公顷。调整前,黄江镇南部新区范围为1048公顷,调整后范围为1068公顷。
(二)道路调整
根据更新片区道路交通统筹方案对更新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优化调整,其中东龙路规划为40米;凤湖路、公森路通过R04-02、R04-03及R04-04地块临路增加建筑退距2米,实现凤湖路、公森路道路宽度26米;安康路、公森二路规划24米。
(三)用地性质调整
根据更新片区用地功能统筹及路网调整,重新整合调整R01-R05、T01-T02街坊内地块编码,落实近期启动的单元(一)更新项目的用地性质。其中,R04-01、R04-02地块落实为居住用地,R04-03地块落实为幼儿园用地,R04-04地块落实为中学用地。
其余中远期实施更新单元内的用地落实为预留建设用地和政府备用地,镇政府后续根据建设需要确定政府备用地的具体用地功能。
(四)公共设施调整
根据单元划定成果中更新片区公共设施统筹,落实更新居住片区内各单元的公共设施用地。落实近期启动的单元(一)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包括新增1所42班初中、1所12班幼儿园,以及按照《 (略) 更新单元公共设施配置标准》《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按需配套的小区级配套设施。
其余单元的公 (略) 更新项目捆绑实施,约定其实施范围和总体规模。
(五)规划指标调整
根据已批复单元(一)的单元划定成果,落实近期实施的单元(一)范围内R04-01、R04-02、R04-03、R04-04地块的规划指标。其中,R04-01及R04-02地块容积率4.53,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R04-03地块容积率1.04,绿地率35%;R04-04地块容积率1.59,绿地率35%。按通则要求,R04-03、R04-04公共设施地块建筑密度及建筑限高表达为“—”。
其余单元预留建设用地的规划指标均以“—”表达,后续相应单元启动时按条件落实具体建设指标。
(六)完善控规图则规划控制要点
根据最新的技 (略) 更新项目建设要求,完善控规图则 (略) 、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更新项目公共设施实施、土地供应方式、轨道线管控等的规划控制、建筑退让等要点。
(七)小山小湖调整
调整范围内规划主干路东龙路部分用地涉及小山小湖,申请通过“占一补一”进行平衡调整。
1.调出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1846㎡,位于黄江镇大冚村,现状为林地、宅基地及道路用地。
2.调入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1846㎡,位于黄江镇大冚村,现状为山地。
(八)生态控制线调整
调整范围内南侧规划道路部分用地位于生态控制线内,申请通过“占一补一”进行平衡调整。
1.调出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约1616㎡,位于黄江镇大冚村,现状为旧厂,控规调整为道路用地。
2.调入地块:共一个地块,面积约1616㎡,位于黄江镇大冚村,现状为林地,与原生态线连片。
三、公示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2日。
四、公示方式
《 (略) 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草案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黄江镇住建大楼一楼宣传公示栏(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 (略) 广播 (略) 。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q.com,注明“东莞市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四)将意见表邮寄至“ (略) 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黄江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R01-R05、T01-T02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略) 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梁先生,联系电话0769-*。
(略) 黄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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