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污水处理费收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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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污水处理费收费项目公示

1、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2、收费标准:居民0.8元/立方米;非居民1.0元/立方米
3、收费主体: (略)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计费单位:元/立方米
5、收费依据:《 (略) 鹿泉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鹿政函【2021】2号文件。
6、收费范围:凡向鹿泉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7、收费对象:居民和非居民
8、征收方式:委托代收单位代征
9、减免规定:《 (略) 鹿泉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鹿政函【2021】2号文第三条单位与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处理后水质符合有关标准,且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
10、监督举报电话:*
(略)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1、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2、收费标准:居民0.8元/立方米;非居民1.0元/立方米
3、收费主体: (略)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计费单位:元/立方米
5、收费依据:《 (略) 鹿泉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鹿政函【2021】2号文件。
6、收费范围:凡向鹿泉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7、收费对象:居民和非居民
8、征收方式:委托代收单位代征
9、减免规定:《 (略) 鹿泉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鹿政函【2021】2号文第三条单位与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处理后水质符合有关标准,且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
10、监督举报电话:*
(略)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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