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通讯地址: (略) 恒安街政务大厅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恒山水库清淤及矿山修复工程 | (略) 浑源县 | 浑源县水务局 | 山西邑洁 (略) | 该工程建设 (略) 浑源县千佛岭乡和王庄堡乡一带。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水库干式清淤区、湿法清淤区,施工营地,采坑回填区、裴村土地平整区。本工程清淤量为275万m3,将清淤土运至周边3个废弃矿坑进行矿坑平整及裴村进行土地整治,南岭村1#矿坑运距为6.5km,矿坑深度5m,裴村土地整治运距25km,深度7m,小西沟2#矿坑运距21km,深度10m,前桦村矿坑3#运距23.5km,深度15m,淤泥均堆至与原地面平齐。项目总投资2193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17.7万元,占总投资的11.94%。浑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浑审批投资发〔2022〕15号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 环境影响及对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施工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 个 100%”,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生产生活区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洒水,非雨日早、中、晚在集中施工区、料场~集中施工区运输道路做到来回洒水,缩短粉尘扩散距离和控制粉尘污染范围。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身、车槽、轮胎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清洁上路 2、水污染防治措施。非汛期采用干式作业,库底晾晒污泥处设置引水渠,汛期采取吸泥施工方式,评价要求施工营地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沉淀隔油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评价建议河道疏浚、生态驳岸等设施的建设,以及湿地工程等工程实施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在施工设计时尽量选用对地表水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在满足工程质量的条件下缩短工期,尽量避开雨天施工,杜绝施工废水任意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清基土方用于护堤工程,可以做到土方平衡,不设弃渣场和取土场。项目弃渣主要是采坑区回填,以及裴村土地整治。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稳定声源,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二是流动声源:主要是机动车辆行驶。加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影响避免与减缓措施,工程建设中应该高度重视对林地和草地植被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律和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破坏植被,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做好施工组织,优化工程施工时序,优化工程设计,切实落实生态修复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通讯地址: (略) 恒安街政务大厅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恒山水库清淤及矿山修复工程 | (略) 浑源县 | 浑源县水务局 | 山西邑洁 (略) | 该工程建设 (略) 浑源县千佛岭乡和王庄堡乡一带。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水库干式清淤区、湿法清淤区,施工营地,采坑回填区、裴村土地平整区。本工程清淤量为275万m3,将清淤土运至周边3个废弃矿坑进行矿坑平整及裴村进行土地整治,南岭村1#矿坑运距为6.5km,矿坑深度5m,裴村土地整治运距25km,深度7m,小西沟2#矿坑运距21km,深度10m,前桦村矿坑3#运距23.5km,深度15m,淤泥均堆至与原地面平齐。项目总投资2193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17.7万元,占总投资的11.94%。浑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浑审批投资发〔2022〕15号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 环境影响及对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施工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 个 100%”,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生产生活区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洒水,非雨日早、中、晚在集中施工区、料场~集中施工区运输道路做到来回洒水,缩短粉尘扩散距离和控制粉尘污染范围。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身、车槽、轮胎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清洁上路 2、水污染防治措施。非汛期采用干式作业,库底晾晒污泥处设置引水渠,汛期采取吸泥施工方式,评价要求施工营地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沉淀隔油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评价建议河道疏浚、生态驳岸等设施的建设,以及湿地工程等工程实施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在施工设计时尽量选用对地表水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在满足工程质量的条件下缩短工期,尽量避开雨天施工,杜绝施工废水任意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清基土方用于护堤工程,可以做到土方平衡,不设弃渣场和取土场。项目弃渣主要是采坑区回填,以及裴村土地整治。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稳定声源,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二是流动声源:主要是机动车辆行驶。加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影响避免与减缓措施,工程建设中应该高度重视对林地和草地植被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律和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破坏植被,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做好施工组织,优化工程施工时序,优化工程设计,切实落实生态修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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