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天津港原客运站候船厅改造项目地块容积率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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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关于天津港原客运站候船厅改造项目地块容积率调整的公示

我局收 (略) 来文,申请对其所有天津港原客运站候船厅改造项目地块进行容积率调整。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滨海新区塘沽港区一号路129号、129-1号~129-2号,北侧、东侧临天 (略) ,南侧邻新港闸东航道,西侧为中交博 (略) 。

2007年7月天津港(集团)有限 (略)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现状补办类),约定用地面积47601.9平方米、建筑面积13253.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码头,合同中未对规划指标进行约定。

该地块控规在北疆港分区GKb(19)05单元03-30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为港口用地,容积率0.01,建筑密度1%,绿地率5%。

二、调整理由

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交水明电〔2022〕341号)第二条要求, (略) 研究部署,决定将原天津港客运站侯船厅改造成集中居住点,以满足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供引航员集中封闭居住使用,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满足引航员封闭居住、管理实际要求,需要对地块内原有建筑进行改扩建,原土地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无法满足要求,需要提高地块容积率。

三、调整方案

调整前建筑面积13253.6平方米,容积率0.28。

调整后建筑面积15022.88平方米,容积率0.32,符合控规。

我局已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论证原则同意天津港原客运站候船厅改造项目地块用地容积率由0.01-0.28调整为0.01-0.32。

现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容积率拟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3月3日-3月13日),如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履行后续程序。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3.专家评审名单

4.容积率调整程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张薇

电话:*

邮箱:*@*ttp://**


我局收 (略) 来文,申请对其所有天津港原客运站候船厅改造项目地块进行容积率调整。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滨海新区塘沽港区一号路129号、129-1号~129-2号,北侧、东侧临天 (略) ,南侧邻新港闸东航道,西侧为中交博 (略) 。

2007年7月天津港(集团)有限 (略)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现状补办类),约定用地面积47601.9平方米、建筑面积13253.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码头,合同中未对规划指标进行约定。

该地块控规在北疆港分区GKb(19)05单元03-30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为港口用地,容积率0.01,建筑密度1%,绿地率5%。

二、调整理由

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交水明电〔2022〕341号)第二条要求, (略) 研究部署,决定将原天津港客运站侯船厅改造成集中居住点,以满足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供引航员集中封闭居住使用,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满足引航员封闭居住、管理实际要求,需要对地块内原有建筑进行改扩建,原土地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无法满足要求,需要提高地块容积率。

三、调整方案

调整前建筑面积13253.6平方米,容积率0.28。

调整后建筑面积15022.88平方米,容积率0.32,符合控规。

我局已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论证原则同意天津港原客运站候船厅改造项目地块用地容积率由0.01-0.28调整为0.01-0.32。

现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容积率拟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3月3日-3月13日),如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履行后续程序。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3.专家评审名单

4.容积率调整程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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