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佳木斯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期)
(略) 场监督 (略) (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3批次不合格, (略) 1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家餐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
经辽宁国投 (略) 检验,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乐 (略) 销售的标称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的2批次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1日、规格:270克/袋;2022年11月12日,规格:22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经营者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乐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名都首期(A区)3、4#106商铺。
生产者信息: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地址:桦 (略) 院内。
(二)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经营的油条(2022年11月18日)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2022年11月18日经营的油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经营者信息: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地址: (略) (略) (略) 场地质队家属楼一楼。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
(略) 场监管部门已对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2022年11月11日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270克/袋)500袋,共计135公斤;2022年11月12日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220克/袋)600袋, 共计132公斤。两批次哈尔滨红肠均已全部销售。该生产企业已组织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经营的油条(2022年11月18日)
(略) 场监管部门对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实,2022年11月18日,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共销售油条3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
(略) 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9日对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2023年2月17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该企业以下行政处罚(桦市监处罚〔2023〕12号):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650.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4650.00元。上缴财政。
(二)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经营的油条(2022年11月18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9日立案,2023年2月15日,对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略) 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除不得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外,还不得有下列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构成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 (略) 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处以下行政处罚(桦市监处罚〔2023〕11 号):1、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0045.00元。上缴财政。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2023年第3期)
(略) 场监督 (略) (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3批次不合格, (略) 1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家餐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
经辽宁国投 (略) 检验,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乐 (略) 销售的标称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的2批次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1日、规格:270克/袋;2022年11月12日,规格:22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经营者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乐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名都首期(A区)3、4#106商铺。
生产者信息: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地址:桦 (略) 院内。
(二)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经营的油条(2022年11月18日)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2022年11月18日经营的油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经营者信息: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地址: (略) (略) (略) 场地质队家属楼一楼。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
(略) 场监管部门已对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2022年11月11日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270克/袋)500袋,共计135公斤;2022年11月12日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220克/袋)600袋, 共计132公斤。两批次哈尔滨红肠均已全部销售。该生产企业已组织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经营的油条(2022年11月18日)
(略) 场监管部门对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实,2022年11月18日,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共销售油条3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
(略) 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9日对桦南县新华鸿汇源肉类食品加工厂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2023年2月17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该企业以下行政处罚(桦市监处罚〔2023〕12号):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650.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4650.00元。上缴财政。
(二)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经营的油条(2022年11月18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9日立案,2023年2月15日,对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略) 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除不得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外,还不得有下列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构成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 (略) 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桦南县新华王师傅面食大全处以下行政处罚(桦市监处罚〔2023〕11 号):1、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0045.00元。上缴财政。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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