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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的公示
关于《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的公示
关于《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的公示
一、规划背景
红池坝于199 (略) (略) 级风景名胜区(渝府〔1999〕74号)。原总体规划于2 (略) 政府批准,2010年到期。
2022年8月以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并按照国家林草局初步审查认可的整合优化预案范围对总体规划进行了编制。
《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10月17日通过了巫溪县相关部门审查。10月27日, (略) 级专家评审, (略) 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略) 《风景名胜区条例》、《 (略) 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现对《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情况
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前规划总面积373.54平方公里,整合优化后总面积449.94平方公里,调出总面积76.4平方公里。具体调整情况为:一是调出红池坝滑雪场配套设施、碑湾至扎鹿盘通槽、人口密集地块7.9平方公里;二是整合调入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84.3平方公里。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风景区规划面积为449.94平方公里,核心景区总面积为76.38平方公里,约占整个风景区总面积的16.98%。其中,十二垭区域面积约3.68平方公里,花海石林区域面积约8.06平方公里,天子城区域面积约8.20平方公里,天元原始林区域面积约7.30平方公里,西流溪区域面积约23.93平方公里,土城林场区域面积约25.21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浩瀚辽阔的南方高山天然草场为主要特色,兼有高山、峡谷、林海等自然景观和古寨、遗迹等人文景观,以观光游览、文化体验、科普教育、度假休闲为主要功 (略) 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近期:2022-2026年,远期:2027-2035年。
(四)功能布局
1.特别保存区
将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土城林场区域纳入到特别保存区予以严格保护。该区域为严格禁止建设区域,需要严格保护其生态环境。规划面积为25.21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5.60%。
2.风景游览区
结合景源调查,包括十二垭、花海石林、天子城、西流溪、团城、天元等景点较为集中的区域纳入风景游览区进行保护,总面积为75.3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16.76%。
3.风景恢复区
风景资源相对较少、居民不集中分布、植被环境较好的区域,是风景区整体景观风貌与生态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虽也具有一定价值的景源,但在风景区内不全面开展游览,主要是以生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为主。该区的规划面积为238.0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52.91%。
4.发展控制区
风景区内居民生活较为密集的区域,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该区的规划面积为110.30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24.51%。
5.旅游服务区
旅游服务区(也是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9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0.22%。在规划管理上需合理安排风景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并控制建设内容、规模与风貌。
(五)游客容量
风景区日游人容量约3.68万人次,年游人容量约992万人次,日极限游人容量为9.2万人次。近期年游客规模为172.52万人次,远期年游客规模为271.98万人次。
(六)资源分级保护
将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分级保护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为风景区的核心景区,是生态环境优良、风景资源集中分布、主要开展游览和重点保护的区域,包含特别保存区及部分风景游览区,即十二垭、花海石林、天子城、天元原始林、西流溪的部分游览区以及土城林场特别保存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76.38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16.98%。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是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是有效维护一级保护区的缓冲地带,风景区资源较少、景观价值一般、自然生态价值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风景恢复区和部分风景游览区,面积为262.4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58.33%。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包括部分旅游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以及这些用地周边的协调发展用地,面积为111.0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面积的24.69%。
(七)景区规划
划分如下六个景区,各景区应加强游览组织、景观环境控制、旅游解说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应编制详细规划。
1.红池坝景区
景区面积为89.31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部,东面和北面以天元乡与文峰镇行政边界线为界,西面以十二垭山脊冲沟线为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为界。
以云海、花海、林海为主体景观,以“秀、美”为主要特色。共有14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1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1个,二级景点5个,三级景点4个,四级景点4个。
2.天子城景区
景区面积为49.26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中部,分别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与行政边界线为界。包含十二垭浏览区、天子城游览区、杜鹃花海游览区。
以草甸雪原、花海石林为主体景观,以“趣、美”为主要特色。共有16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3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3个,二级景点6个,三级景点3个,四级景点4个。
3.西流溪景区
景区面积为76.04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西北部,西面、北面分别以开州区、城口县的行政边界线为界,南面、东面以红池坝镇、天元乡行政边界为界,东南部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西流溪游览区。
以森林、湖泊、草甸为主体景观,以“壮、阔”为主要特色。共有15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2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2个,二级景点3个,三级景点2个,四级景点8个。
4.团城景区
景区面积为44.15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南部,东、西、北三面以红池坝镇与文峰镇的行政边界线为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团城游览区。
以峡谷、奇峰、险崖、流瀑为主要景观,以“幽、险”为主要特色。该景区共有10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9个,人文景点1个,包含二级景点1个,三级景点4个,四级景点5个。
5.天元景区
景区面积93.48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北部,景区东北侧以山脊冲沟线为界,东南侧以道路水系为界,西南侧以天元乡与文峰镇的行政边界为界,西北侧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天元游览区。
以森林、峡谷、古寨为主体景观,该景区共有11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9个景点,人文景点2个,包含4个二级景点,2个三级景点,5个四级景点。
6.大宁河源景区
景区面积为97.70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北部,北面以城口县行政边界线为界,西面以文峰镇行政边界线为界,东面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为界。
以江河、峡谷、森林为主体景观,以“迷、险”为主要特色。共有8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8个,包含二级景点3个,三级景点1个,四级景点4个。
(八)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风景区内设置3处旅游村(滑雪场、大河村、顶寨)、9处旅游点(碑湾、十二垭、西流溪、小黄坝、拴马场、外团城、内团城、新田村、新华村)、服务部8处(重要景点、管护站和人流聚集区域设立)。3个旅游村用地规模为38.75公顷,9个旅游点地规模为57.69公顷,8个服务部用地规模为0.53公顷。风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具体布局和建设规模不超过本规划,具体建设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按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管理。
(九)土地利用规划
风景名胜区土地按主要利用性质划分为以下九大类。
风景游赏用地75.15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0.97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1.26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0.66平方公里、林地330.38平方公里、园地0.10平方公里、耕地10.41平方公里、草地29.63平方公里和水域1.38平方公里。具体详见下表。
土地利用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0 | 合计 | 风景区规划用地 | 44993.88 | 100.00 | |
1 | * | 风景游赏用地 | 7515.33 | 16.70 | |
2 | 已 |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 96.97 | 0.22 | |
3 | * | 居民社会用地 | 125.38 | 0.28 | |
其中 | 村庄建设用地 | 102.22 | 0.23 | ||
其他用地 | 23.16 | 0.05 | |||
4 | * | 交通与工程用地 | 65.88 | 0.15 | |
5 | 戊 | 林地 | 33037.38 | 73.43 | |
6 | 己 | 园地 | 10.35 | 0.02 | |
7 | 庚 | 耕地 | 1041.36 | 2.31 | |
8 | 辛 | 草地 | 2963.37 | 6.59 | |
9 | 壬 | 水域 | 137.86 | 0.31 | |
10 | 癸 | 滞留用地 | — | — |
关于《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的公示
一、规划背景
红池坝于199 (略) (略) 级风景名胜区(渝府〔1999〕74号)。原总体规划于2 (略) 政府批准,2010年到期。
2022年8月以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并按照国家林草局初步审查认可的整合优化预案范围对总体规划进行了编制。
《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10月17日通过了巫溪县相关部门审查。10月27日, (略) 级专家评审, (略) 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略) 《风景名胜区条例》、《 (略) 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现对《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情况
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前规划总面积373.54平方公里,整合优化后总面积449.94平方公里,调出总面积76.4平方公里。具体调整情况为:一是调出红池坝滑雪场配套设施、碑湾至扎鹿盘通槽、人口密集地块7.9平方公里;二是整合调入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84.3平方公里。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风景区规划面积为449.94平方公里,核心景区总面积为76.38平方公里,约占整个风景区总面积的16.98%。其中,十二垭区域面积约3.68平方公里,花海石林区域面积约8.06平方公里,天子城区域面积约8.20平方公里,天元原始林区域面积约7.30平方公里,西流溪区域面积约23.93平方公里,土城林场区域面积约25.21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浩瀚辽阔的南方高山天然草场为主要特色,兼有高山、峡谷、林海等自然景观和古寨、遗迹等人文景观,以观光游览、文化体验、科普教育、度假休闲为主要功 (略) 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近期:2022-2026年,远期:2027-2035年。
(四)功能布局
1.特别保存区
将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土城林场区域纳入到特别保存区予以严格保护。该区域为严格禁止建设区域,需要严格保护其生态环境。规划面积为25.21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5.60%。
2.风景游览区
结合景源调查,包括十二垭、花海石林、天子城、西流溪、团城、天元等景点较为集中的区域纳入风景游览区进行保护,总面积为75.3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16.76%。
3.风景恢复区
风景资源相对较少、居民不集中分布、植被环境较好的区域,是风景区整体景观风貌与生态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虽也具有一定价值的景源,但在风景区内不全面开展游览,主要是以生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为主。该区的规划面积为238.0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52.91%。
4.发展控制区
风景区内居民生活较为密集的区域,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该区的规划面积为110.30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24.51%。
5.旅游服务区
旅游服务区(也是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9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0.22%。在规划管理上需合理安排风景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并控制建设内容、规模与风貌。
(五)游客容量
风景区日游人容量约3.68万人次,年游人容量约992万人次,日极限游人容量为9.2万人次。近期年游客规模为172.52万人次,远期年游客规模为271.98万人次。
(六)资源分级保护
将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分级保护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为风景区的核心景区,是生态环境优良、风景资源集中分布、主要开展游览和重点保护的区域,包含特别保存区及部分风景游览区,即十二垭、花海石林、天子城、天元原始林、西流溪的部分游览区以及土城林场特别保存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76.38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16.98%。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是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是有效维护一级保护区的缓冲地带,风景区资源较少、景观价值一般、自然生态价值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风景恢复区和部分风景游览区,面积为262.4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58.33%。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包括部分旅游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以及这些用地周边的协调发展用地,面积为111.0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面积的24.69%。
(七)景区规划
划分如下六个景区,各景区应加强游览组织、景观环境控制、旅游解说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应编制详细规划。
1.红池坝景区
景区面积为89.31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部,东面和北面以天元乡与文峰镇行政边界线为界,西面以十二垭山脊冲沟线为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为界。
以云海、花海、林海为主体景观,以“秀、美”为主要特色。共有14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1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1个,二级景点5个,三级景点4个,四级景点4个。
2.天子城景区
景区面积为49.26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中部,分别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与行政边界线为界。包含十二垭浏览区、天子城游览区、杜鹃花海游览区。
以草甸雪原、花海石林为主体景观,以“趣、美”为主要特色。共有16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3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3个,二级景点6个,三级景点3个,四级景点4个。
3.西流溪景区
景区面积为76.04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西北部,西面、北面分别以开州区、城口县的行政边界线为界,南面、东面以红池坝镇、天元乡行政边界为界,东南部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西流溪游览区。
以森林、湖泊、草甸为主体景观,以“壮、阔”为主要特色。共有15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2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2个,二级景点3个,三级景点2个,四级景点8个。
4.团城景区
景区面积为44.15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南部,东、西、北三面以红池坝镇与文峰镇的行政边界线为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团城游览区。
以峡谷、奇峰、险崖、流瀑为主要景观,以“幽、险”为主要特色。该景区共有10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9个,人文景点1个,包含二级景点1个,三级景点4个,四级景点5个。
5.天元景区
景区面积93.48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北部,景区东北侧以山脊冲沟线为界,东南侧以道路水系为界,西南侧以天元乡与文峰镇的行政边界为界,西北侧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天元游览区。
以森林、峡谷、古寨为主体景观,该景区共有11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9个景点,人文景点2个,包含4个二级景点,2个三级景点,5个四级景点。
6.大宁河源景区
景区面积为97.70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北部,北面以城口县行政边界线为界,西面以文峰镇行政边界线为界,东面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为界。
以江河、峡谷、森林为主体景观,以“迷、险”为主要特色。共有8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8个,包含二级景点3个,三级景点1个,四级景点4个。
(八)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风景区内设置3处旅游村(滑雪场、大河村、顶寨)、9处旅游点(碑湾、十二垭、西流溪、小黄坝、拴马场、外团城、内团城、新田村、新华村)、服务部8处(重要景点、管护站和人流聚集区域设立)。3个旅游村用地规模为38.75公顷,9个旅游点地规模为57.69公顷,8个服务部用地规模为0.53公顷。风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具体布局和建设规模不超过本规划,具体建设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按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管理。
(九)土地利用规划
风景名胜区土地按主要利用性质划分为以下九大类。
风景游赏用地75.15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0.97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1.26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0.66平方公里、林地330.38平方公里、园地0.10平方公里、耕地10.41平方公里、草地29.63平方公里和水域1.38平方公里。具体详见下表。
土地利用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0 | 合计 | 风景区规划用地 | 44993.88 | 100.00 | |
1 | * | 风景游赏用地 | 7515.33 | 16.70 | |
2 | 已 |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 96.97 | 0.22 | |
3 | * | 居民社会用地 | 125.38 | 0.28 | |
其中 | 村庄建设用地 | 102.22 | 0.23 | ||
其他用地 | 23.16 | 0.05 | |||
4 | * | 交通与工程用地 | 65.88 | 0.15 | |
5 | 戊 | 林地 | 33037.38 | 73.43 | |
6 | 己 | 园地 | 10.35 | 0.02 | |
7 | 庚 | 耕地 | 1041.36 | 2.31 | |
8 | 辛 | 草地 | 2963.37 | 6.59 | |
9 | 壬 | 水域 | 137.86 | 0.31 | |
10 | 癸 | 滞留用地 | — | — |
关于《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的公示
一、规划背景
红池坝于199 (略) (略) 级风景名胜区(渝府〔1999〕74号)。原总体规划于2 (略) 政府批准,2010年到期。
2022年8月以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并按照国家林草局初步审查认可的整合优化预案范围对总体规划进行了编制。
《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10月17日通过了巫溪县相关部门审查。10月27日, (略) 级专家评审, (略) 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略) 《风景名胜区条例》、《 (略) 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现对《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情况
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前规划总面积373.54平方公里,整合优化后总面积449.94平方公里,调出总面积76.4平方公里。具体调整情况为:一是调出红池坝滑雪场配套设施、碑湾至扎鹿盘通槽、人口密集地块7.9平方公里;二是整合调入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84.3平方公里。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风景区规划面积为449.94平方公里,核心景区总面积为76.38平方公里,约占整个风景区总面积的16.98%。其中,十二垭区域面积约3.68平方公里,花海石林区域面积约8.06平方公里,天子城区域面积约8.20平方公里,天元原始林区域面积约7.30平方公里,西流溪区域面积约23.93平方公里,土城林场区域面积约25.21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浩瀚辽阔的南方高山天然草场为主要特色,兼有高山、峡谷、林海等自然景观和古寨、遗迹等人文景观,以观光游览、文化体验、科普教育、度假休闲为主要功 (略) 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近期:2022-2026年,远期:2027-2035年。
(四)功能布局
1.特别保存区
将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土城林场区域纳入到特别保存区予以严格保护。该区域为严格禁止建设区域,需要严格保护其生态环境。规划面积为25.21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5.60%。
2.风景游览区
结合景源调查,包括十二垭、花海石林、天子城、西流溪、团城、天元等景点较为集中的区域纳入风景游览区进行保护,总面积为75.3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16.76%。
3.风景恢复区
风景资源相对较少、居民不集中分布、植被环境较好的区域,是风景区整体景观风貌与生态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虽也具有一定价值的景源,但在风景区内不全面开展游览,主要是以生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为主。该区的规划面积为238.0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52.91%。
4.发展控制区
风景区内居民生活较为密集的区域,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该区的规划面积为110.30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24.51%。
5.旅游服务区
旅游服务区(也是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9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0.22%。在规划管理上需合理安排风景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并控制建设内容、规模与风貌。
(五)游客容量
风景区日游人容量约3.68万人次,年游人容量约992万人次,日极限游人容量为9.2万人次。近期年游客规模为172.52万人次,远期年游客规模为271.98万人次。
(六)资源分级保护
将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分级保护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为风景区的核心景区,是生态环境优良、风景资源集中分布、主要开展游览和重点保护的区域,包含特别保存区及部分风景游览区,即十二垭、花海石林、天子城、天元原始林、西流溪的部分游览区以及土城林场特别保存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76.38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16.98%。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是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是有效维护一级保护区的缓冲地带,风景区资源较少、景观价值一般、自然生态价值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风景恢复区和部分风景游览区,面积为262.4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58.33%。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包括部分旅游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以及这些用地周边的协调发展用地,面积为111.0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面积的24.69%。
(七)景区规划
划分如下六个景区,各景区应加强游览组织、景观环境控制、旅游解说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应编制详细规划。
1.红池坝景区
景区面积为89.31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部,东面和北面以天元乡与文峰镇行政边界线为界,西面以十二垭山脊冲沟线为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为界。
以云海、花海、林海为主体景观,以“秀、美”为主要特色。共有14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1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1个,二级景点5个,三级景点4个,四级景点4个。
2.天子城景区
景区面积为49.26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中部,分别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与行政边界线为界。包含十二垭浏览区、天子城游览区、杜鹃花海游览区。
以草甸雪原、花海石林为主体景观,以“趣、美”为主要特色。共有16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3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3个,二级景点6个,三级景点3个,四级景点4个。
3.西流溪景区
景区面积为76.04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西北部,西面、北面分别以开州区、城口县的行政边界线为界,南面、东面以红池坝镇、天元乡行政边界为界,东南部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西流溪游览区。
以森林、湖泊、草甸为主体景观,以“壮、阔”为主要特色。共有15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2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2个,二级景点3个,三级景点2个,四级景点8个。
4.团城景区
景区面积为44.15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南部,东、西、北三面以红池坝镇与文峰镇的行政边界线为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团城游览区。
以峡谷、奇峰、险崖、流瀑为主要景观,以“幽、险”为主要特色。该景区共有10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9个,人文景点1个,包含二级景点1个,三级景点4个,四级景点5个。
5.天元景区
景区面积93.48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北部,景区东北侧以山脊冲沟线为界,东南侧以道路水系为界,西南侧以天元乡与文峰镇的行政边界为界,西北侧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天元游览区。
以森林、峡谷、古寨为主体景观,该景区共有11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9个景点,人文景点2个,包含4个二级景点,2个三级景点,5个四级景点。
6.大宁河源景区
景区面积为97.70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北部,北面以城口县行政边界线为界,西面以文峰镇行政边界线为界,东面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为界。
以江河、峡谷、森林为主体景观,以“迷、险”为主要特色。共有8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8个,包含二级景点3个,三级景点1个,四级景点4个。
(八)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风景区内设置3处旅游村(滑雪场、大河村、顶寨)、9处旅游点(碑湾、十二垭、西流溪、小黄坝、拴马场、外团城、内团城、新田村、新华村)、服务部8处(重要景点、管护站和人流聚集区域设立)。3个旅游村用地规模为38.75公顷,9个旅游点地规模为57.69公顷,8个服务部用地规模为0.53公顷。风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具体布局和建设规模不超过本规划,具体建设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按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管理。
(九)土地利用规划
风景名胜区土地按主要利用性质划分为以下九大类。
风景游赏用地75.15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0.97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1.26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0.66平方公里、林地330.38平方公里、园地0.10平方公里、耕地10.41平方公里、草地29.63平方公里和水域1.38平方公里。具体详见下表。
土地利用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0 | 合计 | 风景区规划用地 | 44993.88 | 100.00 | |
1 | * | 风景游赏用地 | 7515.33 | 16.70 | |
2 | 已 |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 96.97 | 0.22 | |
3 | * | 居民社会用地 | 125.38 | 0.28 | |
其中 | 村庄建设用地 | 102.22 | 0.23 | ||
其他用地 | 23.16 | 0.05 | |||
4 | * | 交通与工程用地 | 65.88 | 0.15 | |
5 | 戊 | 林地 | 33037.38 | 73.43 | |
6 | 己 | 园地 | 10.35 | 0.02 | |
7 | 庚 | 耕地 | 1041.36 | 2.31 | |
8 | 辛 | 草地 | 2963.37 | 6.59 | |
9 | 壬 | 水域 | 137.86 | 0.31 | |
10 | 癸 | 滞留用地 | — | — |
关于《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的公示
一、规划背景
红池坝于199 (略) (略) 级风景名胜区(渝府〔1999〕74号)。原总体规划于2 (略) 政府批准,2010年到期。
2022年8月以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并按照国家林草局初步审查认可的整合优化预案范围对总体规划进行了编制。
《重庆红池坝风景名胜区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10月17日通过了巫溪县相关部门审查。10月27日, (略) 级专家评审, (略) 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略) 《风景名胜区条例》、《 (略) 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现对《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情况
红池坝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前规划总面积373.54平方公里,整合优化后总面积449.94平方公里,调出总面积76.4平方公里。具体调整情况为:一是调出红池坝滑雪场配套设施、碑湾至扎鹿盘通槽、人口密集地块7.9平方公里;二是整合调入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84.3平方公里。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风景区规划面积为449.94平方公里,核心景区总面积为76.38平方公里,约占整个风景区总面积的16.98%。其中,十二垭区域面积约3.68平方公里,花海石林区域面积约8.06平方公里,天子城区域面积约8.20平方公里,天元原始林区域面积约7.30平方公里,西流溪区域面积约23.93平方公里,土城林场区域面积约25.21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浩瀚辽阔的南方高山天然草场为主要特色,兼有高山、峡谷、林海等自然景观和古寨、遗迹等人文景观,以观光游览、文化体验、科普教育、度假休闲为主要功 (略) 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近期:2022-2026年,远期:2027-2035年。
(四)功能布局
1.特别保存区
将原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土城林场区域纳入到特别保存区予以严格保护。该区域为严格禁止建设区域,需要严格保护其生态环境。规划面积为25.21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5.60%。
2.风景游览区
结合景源调查,包括十二垭、花海石林、天子城、西流溪、团城、天元等景点较为集中的区域纳入风景游览区进行保护,总面积为75.3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16.76%。
3.风景恢复区
风景资源相对较少、居民不集中分布、植被环境较好的区域,是风景区整体景观风貌与生态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虽也具有一定价值的景源,但在风景区内不全面开展游览,主要是以生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为主。该区的规划面积为238.0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52.91%。
4.发展控制区
风景区内居民生活较为密集的区域,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该区的规划面积为110.30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24.51%。
5.旅游服务区
旅游服务区(也是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9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的0.22%。在规划管理上需合理安排风景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并控制建设内容、规模与风貌。
(五)游客容量
风景区日游人容量约3.68万人次,年游人容量约992万人次,日极限游人容量为9.2万人次。近期年游客规模为172.52万人次,远期年游客规模为271.98万人次。
(六)资源分级保护
将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分级保护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为风景区的核心景区,是生态环境优良、风景资源集中分布、主要开展游览和重点保护的区域,包含特别保存区及部分风景游览区,即十二垭、花海石林、天子城、天元原始林、西流溪的部分游览区以及土城林场特别保存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76.38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16.98%。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是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是有效维护一级保护区的缓冲地带,风景区资源较少、景观价值一般、自然生态价值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风景恢复区和部分风景游览区,面积为262.4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58.33%。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包括部分旅游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以及这些用地周边的协调发展用地,面积为111.0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面积的24.69%。
(七)景区规划
划分如下六个景区,各景区应加强游览组织、景观环境控制、旅游解说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应编制详细规划。
1.红池坝景区
景区面积为89.31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部,东面和北面以天元乡与文峰镇行政边界线为界,西面以十二垭山脊冲沟线为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为界。
以云海、花海、林海为主体景观,以“秀、美”为主要特色。共有14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1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1个,二级景点5个,三级景点4个,四级景点4个。
2.天子城景区
景区面积为49.26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中部,分别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与行政边界线为界。包含十二垭浏览区、天子城游览区、杜鹃花海游览区。
以草甸雪原、花海石林为主体景观,以“趣、美”为主要特色。共有16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3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3个,二级景点6个,三级景点3个,四级景点4个。
3.西流溪景区
景区面积为76.04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西北部,西面、北面分别以开州区、城口县的行政边界线为界,南面、东面以红池坝镇、天元乡行政边界为界,东南部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西流溪游览区。
以森林、湖泊、草甸为主体景观,以“壮、阔”为主要特色。共有15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12个,人文景点3个,包含一级景点2个,二级景点3个,三级景点2个,四级景点8个。
4.团城景区
景区面积为44.15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南部,东、西、北三面以红池坝镇与文峰镇的行政边界线为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团城游览区。
以峡谷、奇峰、险崖、流瀑为主要景观,以“幽、险”为主要特色。该景区共有10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9个,人文景点1个,包含二级景点1个,三级景点4个,四级景点5个。
5.天元景区
景区面积93.48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北部,景区东北侧以山脊冲沟线为界,东南侧以道路水系为界,西南侧以天元乡与文峰镇的行政边界为界,西北侧以山脊冲沟线为界,包含天元游览区。
以森林、峡谷、古寨为主体景观,该景区共有11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9个景点,人文景点2个,包含4个二级景点,2个三级景点,5个四级景点。
6.大宁河源景区
景区面积为97.70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区东北部,北面以城口县行政边界线为界,西面以文峰镇行政边界线为界,东面和南面以山脊冲沟线、林缘线、道路边线为界。
以江河、峡谷、森林为主体景观,以“迷、险”为主要特色。共有8个景点,其中自然景点8个,包含二级景点3个,三级景点1个,四级景点4个。
(八)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风景区内设置3处旅游村(滑雪场、大河村、顶寨)、9处旅游点(碑湾、十二垭、西流溪、小黄坝、拴马场、外团城、内团城、新田村、新华村)、服务部8处(重要景点、管护站和人流聚集区域设立)。3个旅游村用地规模为38.75公顷,9个旅游点地规模为57.69公顷,8个服务部用地规模为0.53公顷。风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具体布局和建设规模不超过本规划,具体建设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按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管理。
(九)土地利用规划
风景名胜区土地按主要利用性质划分为以下九大类。
风景游赏用地75.15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0.97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1.26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0.66平方公里、林地330.38平方公里、园地0.10平方公里、耕地10.41平方公里、草地29.63平方公里和水域1.38平方公里。具体详见下表。
土地利用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0 | 合计 | 风景区规划用地 | 44993.88 | 100.00 | |
1 | * | 风景游赏用地 | 7515.33 | 16.70 | |
2 | 已 |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 96.97 | 0.22 | |
3 | * | 居民社会用地 | 125.38 | 0.28 | |
其中 | 村庄建设用地 | 102.22 | 0.23 | ||
其他用地 | 23.16 | 0.05 | |||
4 | * | 交通与工程用地 | 65.88 | 0.15 | |
5 | 戊 | 林地 | 33037.38 | 73.43 | |
6 | 己 | 园地 | 10.35 | 0.02 | |
7 | 庚 | 耕地 | 1041.36 | 2.31 | |
8 | 辛 | 草地 | 2963.37 | 6.59 | |
9 | 壬 | 水域 | 137.86 | 0.31 | |
10 | 癸 | 滞留用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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