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
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 (略)
编制单位:广东 (略) 湛江卷烟厂
建设地址: (略) 赤坎区康乐路 7、9 号
建设内容:项目在湛江卷烟厂现有场址内,拆除部分旧楼房,新建职工食堂、动力中心工房、香料厨房、危险废物贮存库、职工停车场等,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10385 ㎡,新建建筑面积 8212.49 ㎡。项目建成后现有卷烟厂生产工艺、规模、原辅材料消耗等不变,全厂排污情况不变。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03月02日-2023年03月30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 (略)
编制单位:广东 (略) 湛江卷烟厂
建设地址: (略) 赤坎区康乐路 7、9 号
建设内容:项目在湛江卷烟厂现有场址内,拆除部分旧楼房,新建职工食堂、动力中心工房、香料厨房、危险废物贮存库、职工停车场等,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10385 ㎡,新建建筑面积 8212.49 ㎡。项目建成后现有卷烟厂生产工艺、规模、原辅材料消耗等不变,全厂排污情况不变。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03月02日-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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