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升智能电动汽车用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安徽安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升智能电动汽车用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特委托安徽知青 (略) 承担安徽 (略) 安升智能电动汽车用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项目名称:安升智能电动汽车用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建设地点: (略) 金安区城北镇春晖路以东、丰乐大道以南;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29410m2,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面积为22930m2,1栋办公楼面积为6480m2,新建智能电动汽车用智能钣金冲压件生产线2条,全自动环保热镀锌线2条,并购置冲床、剪板机、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智能电动汽车用钣金冲压件的规模。
该项 (略)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12-*-04-01-*)。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李多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金安区城北镇春晖路以东、丰乐大道以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知青 (略)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纸质邮寄地址: (略) 金安区小南海路31号李多军收*
(2)电子接收邮箱:*@*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 (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 月日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安升智能电动汽车用零部件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市县(区、市) 乡(镇、街道)路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特委托安徽知青 (略) 承担安徽 (略) 安升智能电动汽车用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项目名称:安升智能电动汽车用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建设地点: (略) 金安区城北镇春晖路以东、丰乐大道以南;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29410m2,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面积为22930m2,1栋办公楼面积为6480m2,新建智能电动汽车用智能钣金冲压件生产线2条,全自动环保热镀锌线2条,并购置冲床、剪板机、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智能电动汽车用钣金冲压件的规模。
该项 (略)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12-*-04-01-*)。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李多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金安区城北镇春晖路以东、丰乐大道以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知青 (略)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纸质邮寄地址: (略) 金安区小南海路31号李多军收*
(2)电子接收邮箱:*@*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 (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 月日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安升智能电动汽车用零部件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市县(区、市) 乡(镇、街道)路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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